加入收藏夹
法搜网首页
序号
类别
项目
内容及要求
时间要求
备注
八
宣
传
教
育
培
训
开展集中宣传
每年利用 “全民国防教育日”开展集中宣传活动,宣传范围覆盖到全部居民小区。
每年9月
开展经常性宣传
街道(乡镇)、居委(村委)会利用宣传栏、黑板报、小贴士等形式开展经常性民众防护宣传活动,50%以上居民家庭了解民众防护知识技能常识。
2015之前。
建立(开辟))场所
1、区县、街道(乡镇)按照有关文件要求,组织开展民防基地建设;
2、居委(村委)会利用活动室等场所,以“民防园地”“民防角”等形式为居民提供民防知识刊物。
2015年底前
培养队伍
1、市、区县分级组建民防讲师团,制定宣传活动计划,定期活动;
2、街道(乡镇)、居委(村委)会借助社会资源,组织志愿者开展社区民防宣传工作,开展宣传活动不少于2次。
2013年底前
组织培训
1、市民防办负责编制和完善社区民防培训课件和讲义,分批组织对民防老师、社区民防师资、居委会领导进行培训,每年不少于4期;
2、区县每年组织对居委(村委)会骨干和民防志愿者进行培训,保证新增人员至少参加1次培训;
3、街道(乡镇)和居委(村委)会利用市民学校组织对市民家庭进行培训。
每年
落实“五个一”工程
1、市民防办组织开展教育片、挂图、宣传折页、宣传海报设计编写工作;
2、区县做好民防宣传折页、海报等印制配发工作。
2014年底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