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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酉阳土家族苗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安全生产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的决定
(酉阳府发〔2011〕26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

  2010年,在县委、县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乡镇各部门和有关单位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牢固树立安全发展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方针,以“平安酉阳”建设为抓手,扎实工作,勇于创新,为全县安全生产形势稳定好转作出了积极贡献,涌现出一批成绩显著、事迹突出的先进单位和先进个人。

  为肯定成绩,树立典型,激励先进,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对泔溪镇等24个优胜乡镇、县教委等15个优胜部门以及8个先进企业、97名安全生产先进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希望受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戒骄戒躁,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全县安全生产工作战线的全体同志要学先进、赶先进,努力工作,勇于奉献,为全县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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