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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

  (二)基本要求。

  1.合理选址。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要建在本辖区内方便老年人出行、生活的地段,尽量靠近社区医疗卫生服务中心,选择在建筑底层部位。

  2.设计标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计“五室”,即日间休息室、休闲娱乐室、图书阅览室、健身康复室和配餐室。日间休息室单独设置,其余各室可根据实际,在确保安全卫生的前提下合并设计。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规模应以社区居住人口、老年人数为依据,坚持标准和实际实用相结合,建筑面积不低于200平方米,床位不少于30张。

  社区居民和老年人数多,辐射周边范围广的日间照料中心可适当扩大建筑面积,参照民政部《老年日间照料中心建设标准》建设。

  3.规范名称。新建、改建、扩建的各类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政府投资建设的,统一悬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匾牌;福利彩票公益金资助的,统一悬挂“福彩公益金资助”标识;福利彩票公益金投资建设的,统一悬挂“××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福彩公益金资助”匾牌;爱心组织、企业或个人投资兴建的,可以个人、企业或爱心组织名称冠名。

  四、资金来源

  以市州、县市区政府投资为主,省、市州、县市区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支持,同时积极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对建设力度大、进度快、创新多和管理服务好的地区和日间照料中心,由民政部门采取“以奖代补”的办法给予倾斜性资助。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养老福利事业的领导,将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纳入当地经济社会建设的总体规划,纳入社区发展规划。要建立政府主导、民政牵头、社区实施、部门配合、社会参与的工作机制。要制定政策,加大投入,保证运营资金,落实护理人员,为社区养老服务提供条件。民政部门要制定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和评估标准,加强管理监督。街道(镇)、社区要做到责任到位、措施到位、管理到位、服务到位。

  (二)加大资金投入。各级政府要安排财政专项资金支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要充分发挥市场机制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动员、鼓励和支持企业、个人、公益慈善组织以及其他社会力量兴办社区日间照料中心。省级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要重点支持省级示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市县留成福利彩票公益金重点支持当地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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