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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

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加快推进全省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的通知
(甘政办发〔2012〕189号)


各市、自治州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为加快推进和规范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不断满足日益增长的社区养老服务需要,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重要意义

  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是为家庭短时间内无人照顾的社区老年人提供日间照料服务的养老设施,具有投资少、见效快、受益面广的特点,是老年人就近养老的重要支撑,是扩展养老床位、提供养老服务新的有效途径。加快推进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建设,切实为社区老年人提供多层次、多样化的养老服务,使老年人在熟悉的环境和人际交融中生活,是社区老年人的迫切需要,也是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重要内容,对于维护老年人的合法权益,建设幸福美好新甘肃,具有重要的意义。

  二、建设原则

  (一)老人为本,准确定位。为日常生活需要一定照料的老年人,特别是空巢和半失能老年人提供生活照料、膳食供应、文化娱乐、精神慰藉等方便、快捷、人性化、多样化的日间服务。

  (二)因地制宜,整合利用。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要与社区服务设施统筹规划建设,根据社区老年人数量和养老服务发展水平,综合考虑老年人实际需要,充分利用老年活动中心、城乡闲置的学校、医院、办公用房、厂房、培训中心等公共服务设施及各种可利用的资源,采用新建、改建、扩建、租赁、购买等方式进行建设,做到合理布局、就近便利、规模适度、设施实用、量力而行、尽力而为。

  (三)示范带动,分类指导。着力打造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示范点,带动全省社区养老事业发展。对不同类型、不同规模的社区实行分类指导,建立多形式、广覆盖的社区老年人日间照料服务网络。

  三、目标要求

  (一)建设目标。

  “十二五”末,全省60%的城市社区建有老年人日间照料中心,设置床位累计近2万张,达到日间照料服务基本覆盖城市社区的目标。全省镇政府所在村(社区)和50%的行政村(社区)要建立日间照料中心,已建立互助幸福院的要统一加挂日间照料中心标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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