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甘肃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人口委、省扶贫办关于进一步做好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二、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以增强计划生育家庭保障水平和自我发展能力为目标,以片区县为重点,把人口计生工作全面纳入专项扶贫、行业扶贫、社会扶贫“三位一体”工作格局中,努力降低贫困地区人口出生率,减少贫困人口数量,加快脱贫致富进程,实现人口计生工作与扶贫开发工作的互促共进、互利共赢。

  (二)主要目标。片区县进一步降低人口自然增长率;符合政策生育率每年提高1-2个百分点,努力减少贫困人口数量。通过提高人口计生服务水平,开展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等项目,着力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最终实现脱贫致富奔小康目标(具体指标见附件)。

  (三)工作原则。

  1.坚持统筹规划。将人口计生与扶贫开发相结合工作纳入贫困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融入人口计生、扶贫开发工作中,同部署、同落实、同检查、同考核。

  2.坚持因地制宜。根据各地实际,分类指导,将片区县作为工作重点,同时兼顾片区县以外地区人口计生和扶贫开发工作,实施针对性和操作性强、群众得实惠的具体政策和项目。

  3.坚持资源整合。结合新农村建设、生态建设、环境保护、产业发展等工作,整合专项扶贫、行业扶贫及社会扶贫等各类资源,推动社会各界支持贫困地区人口计生工作,关怀帮助计划生育扶贫对象。

  三、工作任务

  (一)努力减少贫困人口。

  1.进一步强化人口计生目标责任管理,推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和包村包对象责任制,不断深化“联村联户、为民富民”行动,强化层级管理,落实“一票否决”,稳定低生育水平。

  2.广泛开展诚信计生工作,与群众签订诚信计生协议,落实诚信计生奖励政策,实现政府诚信、群众诚信、村民互信,提高群众满意度。大力推进“阳光计生”行动,强化政务公开,自觉接受群众监督,动员群众积极自觉参加人口计生服务管理,提高人口计生群众自治化水平。

  3.广泛宣传人口计生政策及相关法律法规,切实提高贫困地区群众政策知晓率,引导贫困地区群众遵纪守法、少生优生。以创建“幸福家庭”为重点,深入开展“婚育新风进万家”活动和“关爱女孩”行动,大力传播计划生育、性别平等、优生优育等文明婚育观念,促进人口出生性别比趋于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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