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应对极端天气应急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现将《青龙满族自治县应对极端天气应急方案》予以印发,请认真遵照执行。
二〇一二年七月十五日
青龙满族自治县应对极端天气应急方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县在发生极端天气时的快速反应和应急处理能力,最大限度减少灾害损失,切实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有效防止因极端天气导致县域范围内污水、垃圾涌入河道,切实保障北戴河及相邻地区近岸海域环境,特制定本方案。
一、成立应急指挥体系
成立青龙满族自治县应对极端天气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指挥部”),全面负责极端天气灾害的应对工作,研究决定极端天气灾害的处置方案和应对措施等有关重要事项。指挥部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县应急办。
指挥部总指挥由常务副县长傅兴超担任,副总指挥由副县长张少久和纪立功担任,成员单位包括县政府办、县委宣传部、县人武部、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环保局、县交通运输局、县住建局、县水务局、县卫生局、县旅游局、县安监局、县粮食局、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气象局、青龙供电分公司等单位和各乡镇政府,指挥部办公室主任由县政府办主管应急工作的副主任兼任,副主任由县住建、水务部门主要负责同志兼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职责分工如下:
县政府办负责协助县政府分管领导和相关单位开展应急救援工作。
县水务局负责加强对水利工程设施的监控;按各级防汛抗旱等相关应急预案要求,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县住建局负责制定在建房屋工程及相关设施的应急防范方案,组织应急救援工作;按县城区防汛抗洪工作预案要求,及时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县旅游局负责组织旅游景点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
县教育局负责加强学校应急知识的宣传教育,制定学校预防灾害指南,组织学校做好灾害预防及应急处置工作,就学校、学生安全等方面提出相关建议。
县公安局负责密切关注极端天气灾害发生时的社会动态,依法打击各类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社会秩序;做好灾害现场的控制警戒工作,参与抢险救援工作;实施交通疏导,及时发布道路通行信息,适时实施交通管制措施,保障抢险救灾相关道路畅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