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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三星级以上饭店组建志愿消防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上海市消防局、上海市旅游局关于印发《关于本市三星级以上饭店组建志愿消防队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各公安消防支队、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现将市消防局与市旅游局联合制定的《关于本市三星级以上饭店组建志愿消防队的实施意见》予以印发,请各单位认真组织学习,迅速协调做好相关筹备工作,并选择有条件的三星级以上饭店开展前期试点,为后期全面推广普及积累经验。各公安消防支队和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在组建过程中如有好的方法和建议,请及时联系和上报市消防局司令部专职队指导处黄陈参谋(电话:28955132)或市旅游局旅游市场管理处金岩(电话:23115492)。发至三星级以上饭店的纸质文件请各支队派人到消防局办公室领取;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到市旅游局旅游市场管理处领取或至上海旅游局政务网(lyw.sh.gov.cn)下载。
  此通知。

  上海市消防局
上海市旅游局
二○一二年七月十九日

  关于本市三星级以上饭店组建志愿消防队的实施意见

各公安消防支队、各区(县)旅游管理部门:
  为加强和创新社会单位消防安全管理,进一步提升单位“四个能力”建设水平,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的发生,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国务院关于加强和改进消防工作的意见》(国发[2011]46号)等相关法律要求及文件精神,结合本市实际情况,现决定在三星级(含三星级,下同)以上饭店组建志愿消防队。具体意见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等有关规定,按照 “政府主导、多方协同、单位负责、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总体思路,积极引导和鼓励发展志愿消防队伍,努力构建覆盖本市三星级以上饭店的消防力量体系,推进本市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新发展。
  二、组织领导
  成立以市消防局郭大德副局长、市旅游局杨劲松副局长任组长,市消防局司令部周建中参谋长、防火部李惠菁部长、市旅游局旅游市场管理处杨凡处长任副组长,司令部专职队指导处、防火部监督指导处、重点监督处和相关公安消防支队、消防培训学校等单位主要领导为组员的领导小组,负责落实推进工作,组织考评验收。各公安消防支队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成立相应的推进工作领导小组,狠抓工作落实,确保组建任务的完成。
  三、工作目标
  (一)以组建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为契机,全面推动本市星级饭店防火和灭火机制建设,不断探索符合上海实际的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发展模式。
  (二)落实社会单位消防管理责任制,努力提升“四个能力”,筑牢火灾防控体系,使本市星级饭店火灾次数、损失明显下降。
  (三)各公安消防支队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在2012年底前完成总计划数40%的组建任务,2013年8月底前完成本市所有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组建任务。
  四、主要任务
  (一)推进数量。全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共计233家。其中,五星级55家,四星级66家,三星级112家(详见附件三)
  (二)教育训练。星级饭店志愿消防队组建后,消防支队要组织志愿消防队员进行基本训练和专业训练(消防业务训练每月不少于1次,业务理论学习每季度不少于1次,综合疏散演练每半年不少于1次)。基本训练包括职业道德、基础知识、体能训练等;专业训练包括熟悉灭火救援器材和个人防护装备的性能及使用方法。
  (三)考核验收。各消防支队和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对已组建的星级饭店志愿消防队的组织建立、人员配备、装备配置、值班备勤、训练管理、宣传教育、防火巡查、灭火救援等进行考核验收,并将考核验收结果报市消防局司令部专职队指导处和旅游局旅游市场管理处。市消防局和旅游局将于2013年第一季度和第四季度对三星级以上饭店组建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考评验收结果纳入旅游饭店星级复检和消防支队“三争优”活动。
  五、职责分工
  (一)市消防局:建立健全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建设的各项规章,督促和指导各单位按时间节点推进志愿消防队的组建工作。
  1、公安消防支队:负责推进本辖区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的组建工作,每季度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和业务训练指导,督促落实值班备勤制度。其中,司令部门对星级饭店志愿消防队队伍建设、业务训练、教育管理、战备制度落实等进行检查指导,定期组织灭火和疏散演练,开展业务竞赛活动;防火部门负责协调星级饭店志愿消防队组建过程中人员配备、装备配置等相关事项的落实,定期开展经常性监督检查。
  2、消防培训学校:结合灭火救援国家职业标准的要求,负责国家职业技术鉴定的培训、考核和发证工作。积极鼓励引导各志愿消防队队(分队)长在2012年年底前和2013年8月底前完成消防管理员(中级)或建筑物消防员(五级)的培训并获取相应的职业资格证书(培训须知和报名表见附件二)。
  (二)市、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市旅游管理部门要联合市消防局认真谋划本市星级饭店志愿消防队建设,坚持机制创新,推进志愿消防队健康发展;区(县)旅游管理部门要明确职责和目标任务,指导和督促三星级以上饭店抓好志愿消防队的组建工作,要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的工作思路,先期对1-2家单位进行试点并召开现场观摩会后全面推进,同时要积极引导志愿消防队队(分队)长按时完成培训并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
  六、实施步骤
  (一)调研试点阶段(2012年7月中旬至2012年10月中旬)。各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开展情况调研,抓好相关试点单位的组建工作,为全面完成后续任务积累经验。
  (二)全面推进阶段(2012年10月底至2013年8月底)。根据试点情况进一步细化推进方案,指导和督促各星级饭店积极落实经费、人员、装备、训练等保障措施,全面完成组建任务。
  (三)检查考核阶段(2013年9月初至2013年12月底)。市消防局和旅游局组成联合考评组,对全市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的组建情况进行抽查并通报。
  七、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组建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是应对复杂火灾形势的现实需求,是提高社会单位火灾防控的重要举措。各单位必须要充分认识组建志愿消防队的必要性和重要性,坚定不移地坚持多种形式消防队伍建设发展方向,积极探索,努力实践,力求突破。
  (二)加强组织领导。市、区(县)旅游管理部门和公安消防支队要切实加强领导,做到主管领导亲自抓,分管领导具体抓,并科学制订工作计划,推进工作责任和措施的落地见效。公安消防支队要及时将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组建情况报市消防局司令部专职队指导处(详见附件四)。
  (三)严格监督管理。各单位要学习借鉴“三类场所”专职消防队建设的成功经验,严格执行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组建标准(试行)(详见附件一),主动对接,做好经费、制度、训练等保障,确保组建任务的顺利完成。要加大监督管理力度,健全和完善各类应急预案,不断提高志愿消防队的履职能力。

  附件:
  1、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组建标准(试行)
  2、国家消防职业资格培训须知及报名表(略)
  3、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组建数量分配表
  4、三星级以上饭店志愿消防队组建信息登记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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