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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力度的紧急通知

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工作力度的紧急通知
(青政办〔2012〕40号)


各乡镇政府,县政府各部门:

  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开展以来,在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的共同努力下,专项行动第一阶段工作取得了初步成效。但工作中仍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与省、市的要求还有较大差距,主要表现在:一是工作进展不平衡。部分乡镇和部门对“打非治违”工作的重要性、紧迫性认识不够,工作缺乏力度,行动迟缓,措施针对性不强,效果不显著。二是活动氛围不浓厚。部分企业没有按要求参加全县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动员大会,个别企业甚至还不知道“打非治违”这项工作;部分行业和企业没有把“打非治违”工作部署和要求传达、落实下去,未在全社会形成“打非治违”的强大声势。三是自查自纠不深入。有些企事业单位没有开展宣传发动、方案制定、自查自纠等工作,违法、违规、违章问题仍较为普遍。有些企事业单位虽然开展了自查自纠活动,但流于形式、停在表面,不深入、不全面、不彻底。四是督导检查不到位。有些部门未制定执法或督导检查方案,没有组织执法人员或督查人员对本行业领域开展执法和督导检查活动,没有督促所监管的企事业单位开展自查自纠。有些乡镇政府督导检查力量不足,督导检查频次少,未做到全覆盖。为切实解决问题,推进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深入开展,确保暑期和“十八大”期间全县安全生产形势总体稳定,经县政府研究,现就有关事项紧急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对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重要性的认识。开展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是确保暑期安全稳定和党的“十八大”胜利召开的重大举措,是实现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好转的重要手段,是落实省委书记张庆黎作出的“大事不出、小事也不出”重要指示的具体行动。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充分认识此次专项行动的重要意义,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国家和省、市、县重要工作部署上来,切实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和责任意识,把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作为当前头等大事来抓,进一步完善方案,强化措施,创新方法,狠抓落实。

  二、积极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各乡镇和县安委会成员单位要立即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专题会议,听取相关股室、执法检查组、督导组和企事业单位工作汇报,认真总结经验教训,摸清底数,吃透情况,理清思路,尤其要查找专项行动存在的漏洞和不足,采取有效举措,推动工作落实。同时,要广泛动员基层干部、企事业经营管理人员和广大职工群众,共同做好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各阶段工作。各企事业单位特别是在第一阶段中对各级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指示精神未传达部署及落实不到位的,要深刻反思,立即采取措施,切实做好“补课”。各乡镇、各部门、各企事业单位要严格按照6月21日国务院安委办和省安委办电视电话会议及市政府调度会议精神,认真做好再宣传、再动员、再部署,迅速掀起安全生产领域“打非治违”专项行动新高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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