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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加快乡镇和村政务服务体系建设的通知


  2.办公时间要相对集中。集中办公时间由各乡镇根据本地实际制定,平时要有专人值班。

  3.人员要落实到位。要从相关部门现有人员中选拔业务精、素质高的同志进驻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工作。各窗口单位要充分授权窗口工作人员,并保持工作人员的相对稳定。

  4.项目进驻要到位。乡镇各部门具有审批权的项目、与群众生产生活密切相关的服务项目,原则上要全部进驻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对需上报上级有关部门审批的事项,由乡镇政务服务中心窗口负责受理并上报,积极做好与上级部门的衔接工作。

  5.规章制度要齐全。各乡镇要制定本乡镇政务服务中心集中办理行政审批服务事项的程序和办法,建立健全乡镇、村服务机构干部轮流值班、公开透明、办事承诺、台账登记、风险防范、首问负责、全程代理服务、限时办结、责任追究和考勤等制度。

  6.办事程序要规范。各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实行“一个窗口受理,一次性告知,一条龙服务,一站式办结,一票制收费”。

  四、实施步骤

  (一)2012年8月底前,完成第一批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包括青龙镇、朱杖子乡、龙王庙乡、凤凰山乡、木头凳镇、三星口乡、干沟乡、大巫岚镇、土门子镇、大石岭乡、马圈子镇、隔河头镇、官场乡、双山子镇、茨榆山乡、平方子乡、草碾乡、七道河乡、八道河镇、娄杖子镇、肖营子镇、三拨子乡)和40%的行政村便民服务室的规范与建设任务。确定茨榆山乡、肖营子镇为全县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建设试点单位,各乡镇要抓2-3个行政村作为村级便民服务室试点。通过试点完善管理模式,创新服务方式,规范服务内容,健全管理制度,发挥示范辐射作用。

  (二)2012年12月底前,全县所有乡镇政务服务中心完成建设和规范任务,60%的行政村完成便民服务室建设任务。

  (三)2013年6月底前,全县所有行政村完成便民服务室建设任务。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为切实加强对政务服务体系建设工作的组织领导,县政府成立由主管县长任组长,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监察局、财政局、县政府法制办等单位主要负责同志和各乡镇乡镇长为成员的政务服务体系建设领导小组,负责对此项工作的组织、协调和指导。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具体负责日常工作的组织、协调与实施,及时解决工作中的具体问题。各乡镇要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实行党政“一把手”负责制,并明确纪委书记具体抓工作落实。同时,要按照全县统一部署,组建专门工作班子,从机构设置、人员定岗、项目进驻、办公场地、培训教育等方面予以保障。已建立政务服务中心的乡镇也要加强领导,进一步完善、提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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