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政府纠风办要协调相关部门做好深化庆典、研讨会、论坛和博览会、运动会过多过滥问题专项治理,坚决制止和取消增加基层负担、形式重于内容的活动;协调县财政局、县物价局、县农牧局、县民政局、县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县人社局做好对强农惠农富农资金、扶贫资金、救灾救济资金、住房公积金、社保基金等涉及民生的政府专项资金的管理和监督,纠正资金分配、管理、使用过程中的违法违规行为;协调县工信局扎实推进企业减负工作,开展以矿山收费、道路交通收费、强征过头税费等为重点的专项集中行动,治理涉企乱收费、乱检查、乱摊派等问题;协调县农牧局、县人社局做好严肃查处制售假劣农资坑农害农行为,切实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协调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工商局等做好停车场管理工作,切实解决乱收费、乱涨价等问题。
三、工作要求
(一)严格落实纠风工作责任制。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要坚持“各级政府负总责、各部门各负其责、纠风部门组织协调和监督检查”的原则,不断完善纠风工作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切实把纠风工作列入重要议事日程,认真研究部署,重点领域专项治理要成立专门工作小组,建立协调机制。纠风工作牵头部门要尽快制定工作方案和实施意见,明确目标要求、工作重点、具体措施和工作时限,加强工作指导和业务培训。各部门、各行业要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和“管行业必须管行风”的原则,细化任务分解,严格工作考核,确保任务落实。
(二)强化监督检查和案件查处。各乡镇、县政府各部门特别是各牵头单位要紧紧围绕重点领域专项治理工作,组织对重点地区、重点单位、重点岗位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行政、以权以业谋私、与民争利等群众和企业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要重点开展好七项检查活动,开展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教育乱收费、强农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查以及二级以上医院收费和药品招投标执行情况检查。要高度重视并支持新闻舆论和利益相关方的监督,对新闻媒体曝光和群众举报投诉的问题快速受理、快速反应、快速反馈结果。要强化办案手段,依法依纪办案,对有令不行、有禁不止、顶风违纪的典型案件集中力量严肃查处,并予以通报或曝光,始终保持纠风工作的高压态势。
(三)健全考核评价机制。制定纠风工作考核办法,建立任务具体、责任明确、评价科学、奖惩分明的纠风工作评价机制。要以专项治理、政风行风建设、案件查处、制度建设等为考核内容,以企业和群众满意度为评价标准,以日常考核、年度考核、专项工作评估为考核方式,强化纠风工作考核。要严格按照考核内容、考核标准、考核程序和考核方式进行考核,切实做到公开、公平、公正。要综合运用好考核结果,对因工作失职渎职致使不正之风蔓延、造成严重后果的单位,追究有关领导的责任。要把纠风工作考核与党风廉政建设、政府绩效管理和民主评议相结合,不断提高纠风工作科学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