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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县人社局、县国资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编办、县财政局。

  2.坚决纠正违法违规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加强对征地拆迁行为的监管,督促各有关部门严格执行《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等法律法规,严格落实信息公开、资金监管、搬迁安置、公平补偿等政策规定,推动依法、文明、阳光征地拆迁。以治理强征强拆、补偿不到位为重点坚决纠正和查处采取暴力、威胁或者中断供水、供电、供热、供气等方式强制征地拆迁问题。制定出台违规征地拆迁责任追究办法,对强征强拆、补偿不到位等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研究制定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管理办法,完善农村集体土地房屋拆迁补偿安置的政策规定。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县国土资源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发改局、县城乡规划局、县农牧局、青龙供电分公司。

  3.深化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深入推进纠正食品药品安全领域不正之风,建立完善食品药品安全监管责任体系,建立和完善食品安全事故报告、调查、处理和责任追究机制,严肃查处失职渎职行为。加强食品生产企业诚信体系建设,严厉打击食品生产违法犯罪行为。推进药品安全责任体系建设,组织开展药品安全专项整治,严厉打击违法药品广告、非药品冒充药品等行为。对食品药品安全监管失职、渎职行为严格进行责任追究。

  牵头单位:县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县卫生局、县食安办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公安局、县物价局、县工商局。

  4.加强保障性住房政策措施落实情况的监督检查。加快保障性住房建设,切实解决低收入群体和中等偏下收入群体的住房问题。不断强化对保障性住房建设、资金使用、工程质量和分配使用的监管,及时向社会公布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规划、建设进度等情况,确保建设过程公开透明,分配结果公平公正。坚决纠正保障性住房建设、配置等环节的不正之风,严肃查处骗购骗租、变相福利分房、利用职权侵占以及违规转租、转借、转售和闲置保障房等行为。强化全程监督,按照条件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的要求,全程监督政策制定、公告、报名、候选、摇号、分配等各个环节,进一步提高工作透明度。

  牵头单位:县住建局。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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