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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发改局、县物价局、县财政局、县住建局、县农牧局、县林业局、县政府法制办、县审计局、县商务局、县工商局、县工信局。

  3.坚决纠正银行业金融机构乱收费问题。开展商业银行收费专项检查,深入开展银行业金融机构不规范经营专项治理,清理规范收费项目,坚决取消不符合国家法规政策和不合理的收费项目,合理确定收费标准,并逐项向社会公开。集中整治商业银行在贷款过程中强制收费、转嫁收费、只收费不服务或少服务,不执行政府定价、政府指导价以及不明码标价等行为,严肃查处以贷转存、存贷挂钩、借贷搭售、一浮到顶等违规行为。加强银行业金融机构服务价格管理,召开听证会,督促商业银行严格落实收费明码标价制度。健全投诉举报和社会监督机制,及时受理举报,切实维护金融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牵头单位:县银监办、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发改局、人民银行青龙支行。

  4.坚决纠正电信领域侵害消费者权益问题。集中整治违规收费、恶意误导消费者等突出问题,严肃查处虚假宣传、价格欺诈、强行扣费、违规经营、恶意吸费、自立项目、自定标准、扩大范围收费等违法违规行为。严格规范电信收费行为,召开听证会,推动电信资费水平合理降低,制定出台资费套餐业务审批备案办法,督促电信企业清理资费套餐,简化资费结构,提高资费透明度,资费项目要全面、详细公开,群众办理业务时要发放用户资费明白卡。完善电信资费、计费和收费管理的相关制度。完善电信企业服务承诺制度,督促电信企业公开服务内容,自觉履行承诺。加强电信服务质量监管,坚决遏制垃圾短信、商业宣传短信扰民行为,完善消费者投诉处理机制,强化社会监督措施。

  牵头单位:县政府纠风办、县物价局按职责分工分别牵头。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国资办、县发改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5.坚决纠正教育乱收费问题。严格规范中小学办学行为,着力解决教辅材料散滥和补课乱收费问题,坚决纠正以任何方式强制或变相强制学生购买教辅材料以及课堂内容课外补等教师有偿家教行为。严格规范学校食堂、书店、超市等服务性收费、代收费问题。加强“小饭桌”管理。清理规范中小学收费行为,重点治理违规设立收费项目、提高收费标准、扩大收费范围等问题,特别是义务教育阶段择校乱收费问题,坚决制止以举办升学培训班、跨区域招生、招“特长生”等名义乱收费行为。完成普通高中改制学校清理规范任务,严禁以改制为名乱收费。规范幼儿园收费行为,合理确定学前教育收费标准,严禁超出规定项目和标准乱收费、高收费。继续实施高校招生“阳光工程”,严格规范高校收费行为,禁止以中外合作办学名义乱收费。强化对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资金等教育经费拨付使用情况的监管,确保教育惠民政策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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