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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龙满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青龙满族自治县2012年纠风工作实施意见》的通知

  全面规范行政行为,细化行政处罚自由裁量权,建立健全行政执法行为规范体系和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健全行政权力监控机制,探索建立执法环节分离制度,对市场主体日常监管实行审核、备案制度。进一步清理规范收费和罚款行为,较大幅度地减少收费、罚款项目和数额。组织开展重点领域的专项治理,治理涉企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乱检查、乱评比、乱培训等行为,整治行业协会、中介组织中存在的突出问题。进一步改善税收、融资和招商引资环境,加快推进费改税和税收改革,严格落实税收优惠和结构性减税政策。开展重点联系小微企业活动,优化小微企业发展环境,为企业发展提供政策支持。放宽市场准入条件,除法律、法规明确禁止和限制的行业外,全面放开经营,最大限度破除行业垄断。

  加强社会诚信体系建设。重点加强政府公务人员从政道德规范体系建设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建立企业信用评价制度。加强政风行风建设,促进政府部门及工作人员进一步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开展“关注民生、优化环境”万人问卷调查和重点企业(项目)评机关活动,解决市场主体发展环境中存在的突出问题。

  牵头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参加单位:县政府法制办、县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县发改局、县物价局、县工信局、县财政局、县工商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民政局、县工商联。

  (二)突出抓好七项重点工作

  1.坚决纠正大型零售企业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集中开展零售商向供应商违规收费问题清理整顿。县内大型零售商除向供应商收取进销差价、柜台租金、代销费、促销服务费外,严禁收取签订合同费、新品进店费、开户费等不合法、不合规费用。规范零售商向供应商收取促销服务费行为,督促零售商按照合同约定向供应商提供相应服务、开具发票并按规定纳税。严格执行零售商向供应商收费明码标价制度,依法确定收费服务项目、服务内容、收费标准价格、收费条件等。严格执行河北省修订的零售商供应商公平交易管理办法,出台零售商供应商商品购销规范,切实维护市场秩序和公平交易。

  牵头单位:县商务局。参加单位:县监察局、县政府纠风办、县发改局、县物价局、县国税局、县地税局、县工商局、县公安局。

  2.坚决纠正物流领域乱收费和公路三乱问题。深化和扩大公路三乱综合治理试点工作,整合全县道路检查检测站点,推行联合执法和执法环节分离。进一步规范治理超限超载工作,强化源头治理、责任倒查等工作制度。集中清理和规范公路限速标识管理,探索建立全县统一的公路电子监控网络。制定出台停车收费和车辆救援服务收费规范性文件,规范停车和救援服务收费行为。严格执行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提高车辆检测水平和通行效率。规范和降低批发市场、农贸市场、社区菜市场等农产品市场收费,坚决纠正个人垄断收费等行为。严肃查处涉路涉车违规执法行为,坚决纠正以罚代管、只罚不纠等问题,严禁把执法人员工资、福利、奖金等与罚没收入挂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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