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切实保证工农业生产正常运行
有关生产经营企业要认真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可能造成的生产安全事故的防范应对工作准备,特别要加强对电力、通信、供水、供热、供气等设施的安全检查,确保安全正常运行。县安监局、经信委、城乡建委要加强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等企业的安全监管监察,加大督查检查力度,指导生产企业做好应对雨雪冰冻灾害防范措施,加强安全生产设备、装备检查和建筑工地安全,确保生产安全。县政府有关部门要督促相关企业加强设备检查与维护,制订完善防寒防冻预案,确保生产平稳运行;县供电公司要完善应对措施和应急预案,备足应急物资、装备,并组织抢修力量,最大限度减轻雨雪冰冻灾害对输电、供电造成的损失。要完善有序用电和大面积停电预案,确保重要设施、公共单位、居民生活用电和特殊行业供电安全可靠。县农委、林业局、畜牧局等部门要迅速派出工作组,深入各乡镇指导农民做好农林作物、牲畜的防寒防冻和灾后救助恢复重建工作,尽快恢复受损的蔬菜大棚、禽畜栏舍等生产设施,努力保护生产能力,保障蔬菜及鲜活农副产品的供应。
五、进一步加强监测预警和信息发布
县气象局要继续做好雨雪冰冻灾害天气和强降温天气过程的监测、预报、预警工作,加强与相关部门沟通,及时发布信息,搞好气象服务。要建立灾害天气会商机制,及时会商和发布预警信息,努力扩大雨雪冰冻灾害天气预报信息的使用范围并做好应急救援的准备工作。县移动公司、县联通公司、县电信公司要进一步强化抢修队伍值班,确保全县通信畅通。
六、切实做好应急值守工作和灾情上报
各乡镇人民政府、县政府各部门、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加强应急值班工作,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制度,值班人员要坚守岗位,随时关注天气变化情况,密切跟踪灾害发生过程,及时了解雨雪冰冻灾情,确保信息联络畅通,一旦出现重大灾情,要立即向县政府应急办报告(电话:75766678,传真:75552051)。
各乡镇和县政府各部门切实做好灾情调查、收集和上报工作,要迅速组织队伍,深入各村组、企业查灾抗灾,务必于1月30日前将前几次雨雪冰冻灾情汇总报送县政府应急办。
二〇一一年一月二十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