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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开展机动车检测收费和养老机构收费重点专题调研的函


  1、养老机构的规划、建设、运营及收费管理基本情况;

  2、养老机构建设、成本收益情况以及经营中遇到的价费矛盾;

  3、完善养老机构价费管理的思路,提出解决养老机构价费矛盾的建议。

  第二阶段:月20日-9月7日,完成以下工作:

  1、组长单位汇总各市物价局调研情况;

  2、组长、副组长单位分别征询养老对象及社会意见;

  3、省局组织听取专家意见;

  4、组长、副组长单位及宿迁市物价局完成2个典型养老机构(公办、民营各一个)的成本调查或监审。

  第三阶段:9月8日-9月30日,组长单位负责完成调研报告并上报省局(收费管理处)。

  三、调研要求

  (一)高度重视。各市要充分认识两项重点专题调研的重要性、必要性、迫切性,及时汇报情况和工作建议,争取地方政府支持开展工作。要明确职能部门、指定专人,严格按照本函要求,精心组织。

  (二)明确目标。重点专题调研要目标明确,立足出台或完善相关政策,同时在参与和交流中提升收费管理工作能力与水平。工作重点是:

  在机动车检测收费监管方面,要着力整合和优化配置各类检验(测)资源(包括安全技术检验、尾气检测、二级维护和综合性能检测机构的技术人员、场地、设备设施等),减少资源浪费。避免重复设置机构、重复检验(测)、重复收费,减轻车主不合理负担,加快实现十二五时期大气污染排放控制目标。

  在养老服务收费监管方面,要在保护养老人员合法权益的同时,充分发挥财政补贴、土地使用、用水、电、气、油价格等优惠扶持政策的作用,创造公开、公平、有序竞争的环境,鼓励各类养老机构(包括公办社会福利机构和其他养老服务机构等)提高自身人员素质和竞争能力,最大限度的满足日益增长的社会养老需求。

  (三)丰富方法。不仅可采用座谈会、专题研讨会、问卷调查等方式了解情况、分析问题,还可以通过抽样调查、考察学习、走访服务对象、访谈专家等方式拓展思路,破解难点,寻求措施。

  (四)加强协作。省与市、市与市要相互理解、互相支持,通力协作。组与组要及时沟通工作信息,加强工作交流,相互促进,共同提高。机动车检测收费专题调研要联合财政、环保、质监、公安、交通等部门,养老机构收费专题调研要联合财政、民政等部门共同推进,增强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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