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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深基坑设计、审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福州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加强我市深基坑设计、审查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
(榕建科[2012]20号)


各有关设计单位、施工图审查机构:

  为提高我市深基坑支护设计水平,进一步加强质量安全管理工作,现根据勘察设计企业质量管理有关法规及《福建省建筑边坡与深基坑管理规定》、《福州市深基坑与建筑边坡工程管理暂行规定》等相关规定要求,对我市建筑工程深基坑设计、审查提出如下要求:

  一、设计单位开展深基坑支护设计前应要求建设单位提供基坑周边调查文件,以充分掌握深基坑周边邻近建(构)筑物、道路、河道、轨道交通及地下管线等设施情况,并在深基坑支护设计文件中专篇说明对周边影响及采取的针对性技术措施。

  二、支护设计如占用道路红线、河道蓝线或影响相邻地块的,必须在编制的方案设计文件征得城市市政道路、内河等有关主管部门及相邻地块业主书面同意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审查机构应在核对无误后审查收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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