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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关于开展2012年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工作的通知


  (一)申请。申请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必须按照本人的医师资格类别和医师执业范围所确定的专业,选定相应的医疗美容专业进行申报,并按填表说明要求,如实填写《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按属地管理原则,《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其他有关申报材料由申请医师所在医疗机构审核盖章后,于2012年8月底前,报设区的市级卫生行政部门。

  (二)初审。市级卫生行政部门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进行初审,并在《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上签署审核意见。于9月10日前,统一将初审合格的《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其他有关申报材料报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办公室。

  (三)审核。申报材料上报后,省卫生厅组织专家对《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及其他有关申报材料进行审核。审核合格的,发放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的人员名单及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资格考试

  申请获得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必须通过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考试。

  (一)考试内容:医疗美容专业基础理论、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相关卫生法律、行政法规和规章等。

  (二)考试形式:专业笔试,闭卷。试题形式为选择题、简答题和问答题。

  (三)考试范围:以卫生部委托中华医学会制定的《医疗美容项目(试行)》为依据,分美容外科、美容牙科、美容眼科、美容皮肤科、美容中医科五个专业。其中,眉部和眼部美容外科列入美容眼科专业考试范围;口唇部、颌面部美容外科及面部除皱术列入美容牙科专业考试范围;医疗美容心理诊断及辅导和美容医疗应用技术为各专业统考内容。申请人按申请专业参加考试。

  联系人:杨建荣、沈鸽兰

  联系电话:025-85031811、85031867、85031971

  电子邮箱:jskq2006@njmu.edu.cn

  联系地址:省医疗美容主诊医师管理办公室(南京市汉中路136号江苏省口腔医院医务部)

  附件:
  1、《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2、《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材料袋》封面
  3、各市美容主诊医师申报情况汇总表

江苏省卫生厅办公室
2012年8月6日

  附件1
  医疗美容主诊医师资格认定申请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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