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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市科技局等单位的通报

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扬市科技局等单位的通报
(蚌政〔2012〕39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重点工程局、市林业局扎实工作,在全省部门综合评比和我市重点工作中取得了优异成绩,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市政府研究决定,对市科技局、市司法局、市重点工程局、市林业局予以通报表扬。

  希望受到表扬的单位珍惜荣誉,再接再厉,开拓创新,再创佳绩。全市各级各部门要以受表扬的先进单位为榜样,立足本职,服务全局,为促进全市经济社会更好更快发展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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