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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6)支持实施住房保障
  将非户籍常住人口中的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纳入廉租住房保障范围;对符合条件的城镇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实行廉租住房保障,其中实物配租优先面向已登记为廉租住房保障对象的孤、老、病、残等特殊困难家庭及城镇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以及其他急需救助的家庭,其他符合条件的家庭则主要通过发放租赁补贴,增强受保障家庭在市场上承租住房的能力;继续实施农村危房改造,依据财力加大农村危房改造资金投入。
  (7)支持实施就业保障
  进一步增强政府公共就业服务供给能力,合理确定城乡劳动者就业、失业界定标准,建立城乡劳动力资源及就业状况调查统计登记分析制度,定期公布城乡劳动者就业和失业状况。提高就业岗位开发效率,促进就业困难人员就业,大力推进创业促进就业的公平服务。积极建设创业孵化基地,组织有创业意愿和潜能的不同类型青年开展创业培训,培育创业主体,推进全民创业。健全覆盖城乡劳动者的公共职业培训制度,健全适应茂名农村劳动力、高技能人才培养和技工教育的多媒体视听课件体系,定期出台人力资源培训与配置信息分析报告,力争使全市劳动力至少接受1次技能提升培训。
  (8)支持完善医疗保障制度
  全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城乡居民患病均可得到医治,并享受安全、方便、有效的基本医疗服务。到2015年,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和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参保率力争达到94%。继续完善医疗保障制度,根据医疗服务价格、社会消费水平等因素合理提高医疗报销水平;通过争取上级的支持和积极沟通协调卫生、民政等相关部门,有效衔接城镇基本医疗保险、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与城乡医疗救助制度,进一步缩小城乡医疗保障差距;推进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与城镇居民医疗保险等城乡医疗保障制度的一体化,开展外来务工人员基本医疗保险试点工作。
  ㈣ 促进协调发展,建设绿色财政
  1、建设目标
  要继续实施绿色茂名战略,加快形成节约能源资源和保护生态环境的产业结构、增长方式、消费模式,加强城市污染和工业废弃物的处理,保护海洋环境,全面构建工业化、城镇化与生态文明建设有机结合、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有机统一的可持续发展新格局。
  “十二五”期间,做到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生态环境明显改善,单位国内生产总值能源消耗和二氧化碳排放大幅下降,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显著减少。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65%左右,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75%,工业废水排放达标率达到95%;城镇人均公共绿地面积13平方米,森林覆盖率57%,全市耕地保有量保持在24.67万公顷。创造条件进入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国家绿色发展试点城市行列,信宜市、高州市建成国家生态示范区。
  2、主要任务
  探索编制绿色预算,加大对生态环境保护、节能减排、循环经济及低碳经济等领域的投入力度,完善政府绿色采购制度,优化绿色财政支出结构,促进低碳经济发展。支持主体功能区规划的实施,落实好生态型激励财政机制,提高生态保护与建设的积极性。支持企业加快技术改造步伐,淘汰落后产能,加强重点节能工程建设,推进资源节约集约利用。支持实施绿色发展战略和绿色产业发展,增加绿色农业投入,支持建立农林牧渔业等绿色农业生产、加工技术的创新体系,建立完善绿色农业技术推广体系。树立绿色、低碳发展理念,以节能减排和生态环境保护为重点,从垃圾处理、污水处理入手,推动茂名绿色发展,加快构建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发展环境。
  3、实现措施
  (1)建立健全绿色财政收入政策
  通过采取征收排污费、削减预算支出、取消财政补贴、以奖代补等方式,限制污染行业发展和污染物使用,不断提高地方财政收入中来源于生态绿色产业比重。积极稳妥探索编制绿色预算,可在生态保护区先行试编绿色预算,逐步将涉及保护生态环境与自然资源、开展绿色生态建设等方面的预算收入和支出纳入绿色预算编制范围。
  (2)支持低碳发展
  设立低碳发展专项资金、低碳技术创新与示范专项资金,支持建立完善低碳技术研发创新平台,重点扶持节能减排、新能源汽车、轨道交通、新能源、储能、天然气高效利用、煤清洁利用、碳捕捉与封存利用等领域技术的自主研发与产业化。继续深入推进节能降耗,落实节能减排目标责任制。严格实施新建项目节能评估和审查制度,提高产业招商引资项目能耗优惠标准以及园区能耗准入门槛,鼓励发展符合国家政策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加大落后产能淘汰力度,推动清洁能源、热电联产、余热余压利用和能量系统优化等工程建设。
  (3)加大环保投入,强化环境整治
  加快推进高州水库及袂花江、小东江、共青河等河流的环境综合整治工程。制定循环经济推进规划,推进工业废水集中处理,积极探索有利于资源节约和循环经济发展的地方性价格、财政政策。推动清洁生产向纵深发展,实施清洁生产企业分级管理,鼓励企业提高资源利用效率和综合利用水平,建成一批符合循环经济发展要求的企业和工业园区。加强废弃物综合利用管理,加快建设城市社区和乡村回收站点、集散市场、分类分拣“三位一体”的回收网络,推进再生资源规模化利用。加大城镇生活污水处理厂及配套管网建设,逐步提高生活污水的处理率。到2015年,城镇污水集中处理率达到65%以上。逐步建立完善垃圾分类收集系统,加强危险废物和危险化学品的监管。到2015年,各县均建成1座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设施,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75%;重点监管单位危险废物安全处理处置率达到100%,工业固体废物综合利用率达到85%。
  (4)建立生态发展的财政保障补偿机制
  贯彻落实《建立生态镇财政保障补偿机制促进农村综合改革的意见》,全市共选择15个生态发展镇作为享受市级财政保障补偿的生态发展镇试点,对山区县(信宜市、高州市)按不超过该建制镇总数的30%确定生态发展镇,侧重于高州水库及信宜三江等重点水源地所在的镇,其余县(市)则根据侧重于罗坑水库及重点水源地所在的镇。山区县要根据资源环境承载能力、现有开发密度和发展潜力,对县域内各镇进行统筹规划,划分为优化开发镇、重点开发镇和生态发展镇三类具有主体功能的镇。其余县(市)应结合本地实际,提出享受财政保障补偿机制的生态发展镇名单。
  ㈤ 提升发展效能,建设绩效财政
  1、建设目标
  “十二五”时期,建立完善覆盖财政分配与管理全过程的财政绩效管理体系。逐步探索、稳步推进绩效预算、中间过程管理、绩效评价、绩效问责和绩效审计等全过程绩效管理链条;探索在财政分配领域引入竞争型原则和激励机制,加大竞争性分配方式改革的力度,扩大竞争性分配方式的范围;在事关民生支出重大项目的专项资金分配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逐步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机制,到2015年在市县层面全面推行财政绩效管理制度。
  2、主要任务
  (1)建立健全绩效管理体系
  建立包含绩效预算、中间过程管理、绩效评价、绩效问责和绩效审计等在内的完整的绩效管理框架体系。继续探索在财政分配领域引入竞争性原则和激励机制,加大竞争性分配方式改革的力度,扩大竞争性分配方式的范围,不断提高财政支出绩效。
  (2)扩大绩效管理覆盖范围
  加大绩效管理改革力度,使绩效管理逐步覆盖财政资金分配和使用、财政政策制定、财政管理、资产管理以及财政决策等领域,推进绩效管理一体化、流程化。逐步建立健全以绩效为导向的预算管理机制,探索推进绩效管理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的有效方式,逐步扩大绩效管理在市县层面的覆盖面,逐步提高绩效预算和绩效评价在省级专项支出中的覆盖面。
  (3)强化民生领域绩效管理
  探索建立科学合理的财政收支社会评价体系,在事关民生支出等重大项目的专项资金分配中引入第三方评价机制,以第三方力量开展收支评价的形式推进民主理财。
  (4)建立健全组织保障体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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