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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以财政“六五”普法为基础,运用多种宣传方式,大力宣传普及法治财政基础知识,营造良好的舆论环境,提高全社会对法治财政的了解和认识。充分发挥领导干部的带头作用,建立健全财政干部学法制度,推进领导干部法律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着力提高各级领导干部依法决策、依法执政、依法理财的能力,着力提高广大财政干部依法行使公共权力的能力,带动全社会开展财政普法教育。
  (4)强化财政职业道德建设
  强化公共财政职业道德建设,积极培养和树立公共财政职业道德建设的典型与榜样,充分发挥典型与榜样的示范与感召作用。定期开展道德文化讲座和培训,用社会主义公平正义的精神规范财政道德,提高财政系统干部职工的思想觉悟和道德品质。创新财政职业道德教育机制,以提高财政人员的道德理论素养。建立财政职业道德建设的激励机制。通过竞争机制、奖惩机制,激发干部职工的竞争意识,形成人人争当先进、不甘落后的氛围,确保财政职业道德建设深入人心、落到实处。
  ㈢ 服务幸福茂名,建设民生财政
  1、建设目标
  公共教育方面,全面实现城乡免费义务教育,巩固普及12年基础教育的成果,普及高中阶段教育,职业教育进一步发展,高等教育大众化水平不断提升,各级各类教育协调发展,教育质量、效益显著提高,区域间教育发展差距进一步缩小;公共医疗卫生方面,到2015年,建立较为完善的基本医疗卫生制度,实现人人公平享有公共卫生服务,建立比较完善的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和医疗服务体系、比较规范的药品供应保障体系和比较科学的医疗卫生机构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形成多元办医格局,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本适应人民群众多层次的医疗卫生需求;公共文化体育方面,基层公共文化设施进一步完善,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层农村公共体育服务水平明显改善,群众体育健身难问题基本得到解决。到2015年,形成覆盖城乡、结构合理的基层公共文化设施网络,基本满足城乡居民就近便捷享受公共文化和公共体育服务的需求。公共交通方面,结合城市空间结构变化和区域功能转移,建设支撑不同功能用地开发的公共交通基础设施,逐步提高公共交通客运比重,力争“十二五”期限内基本确立公共交通在城市交通体系中的主体地位;进一步完善农村公路网络,建立农村公路养护体系,初步建立相对完整的农村客运网络体系;生活保障方面,建立不同制度之间的衔接机制,形成城乡统筹的生活保障体系。以覆盖城乡居民为目标,实现不同保障制度之间的可衔接、可转换;本省户籍二、三产业从业人员养老保险参保率2015年达到55%。进一步提高保障水平,逐步缩小人群、城乡与地区差别,逐步提高均等化程度,努力建立覆盖城乡全体居民和职工,具有相当高均等化程度的社会保障体系;住房保障方面,支持全面解决城镇户籍低收入且人均住房建筑面积较低的家庭的住房困难问题;逐步推行政策性租赁住房制度。加大城乡住房保障工作力度,基本完成边远分散地区村庄搬迁安置,全面实行农房保险;就业保障方面,建立以“双转移”为目标的城乡劳动者平等就业的管理和服务制度,着力实现城乡基本公共就业服务均等化,建立创业服务体系。建立城乡统一的劳动力资源、就业失业状况调查统计和指标体系,完善城乡平等的就业援助制度和创业促进就业服务体系;医疗保障方面,全面建立基本医疗保险制度和医疗救助制度,切实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到2015年,通过争取上级的支持和积极沟通协调卫生等相关部门,全面建立城乡一体化的基本医疗保险制度。
  2、主要任务
  强化民生优先、共享发展的意识,按照公共财政要求,积极探索有效的财政保障方式,不断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逐步建立覆盖城乡、比较完善、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加大对社会发展事业的“短板”的投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的、社会反映强烈的热点难点问题。
  认真贯彻落实《茂名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规划纲要(2011~2020)》,建立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长效机制,把更多的财政资源用于改善民生和发展社会事业。到2015年,人均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支出达到全省中等水平。把促进教育公平、卫生公平、社会保障和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放在经济社会发展优先位置,推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使发展成果惠及全体人民。
  3、实现措施
  (1)支持教育优先发展
  不断加大政府对教育的投入,落实政府提供公共教育服务职责,健全和完善以政府为主的教育多元投入体制,鼓励和引导社会力量捐资、出资办学,多渠道筹措教育经费,完善社会捐赠教育和学校筹款的激励机制,把教育作为财政支出的重点领域予以优先保障。义务教育全面纳入公共财政保障范围。实现教育经费“三个增长”,地方财政性教育经费支出占地区生产总值和财政总支出的比例逐年提高。从2011年起,各级政府土地出让金按10%计提教育经费,按增值税、营业税、消费税“三税”总额的3%、2%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费附加,专项足额用于中小学校和中职学校改善办学条件,促进教育事业发展。完善非义务教育阶段培养成本合理分担机制,鼓励支持高等学校通过项目合作、技术支持、人才支撑等方式有效引入社会资金。
  (2)加大公共卫生投入
  进一步完善财政公共医疗卫生经费保障机制,促进公共医疗卫生事业发展,进一步缩小城乡之间、地区之间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的差距。加强公共卫生机构能力建设,实现公共医疗卫生服务规范化。进一步完善职业病防治、妇幼卫生服务体系。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实现社区卫生服务全覆盖。进一步改善基层公共卫生服务供给条件,提高服务水平。完善基本药物制度,加强食品药品监管,保证食品药品安全。
  (3)积极推动文化体育事业发展
  建立健全公共文化设施网络。继续实施广播电视“村村通”工程,争取实现农村广播电视“户户通”。重点实施农村群众文化惠民工程。继续抓好“农家书屋”建设工程,农家书屋基本覆盖每个行政村。继续实施全国文化信息资源共享工程。继续实施公共文化流动服务工程。在进一步完善体育投入机制的同时,加大各级政府投入,积极争取社会各界大力支持,引入市场机制,拓宽体育投资渠道,进一步加快全民健身场地设施的建设。
  (4)支持公共交通建设
  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优先发展以大容量快速交通运输为骨干、常规公共交通为主体、出租汽车等其他方式为补充的城市公共交通。2011年市区新增100辆公交车,从2012年起市区每年新增公交车50辆,增加投放出租汽车;到2015年,全市每万人拥有公交车达到10标台,根据需要安排公交站场建设资金,足额安排公交企业的站场建设资金亏损补贴;市中心区域公共交通出行分担率达到20%以上。通过政府投入、村企共建、村民义工投入等方式,2011年完成500 公里农村公路路面硬化;到2015年,完成2500公里社会主义新农村公路路面硬化。鼓励绿色交通发展,通过政策引导与资金扶持,在城市公共交通领域推广技术成熟并已证明有效的节能环保交通工具,加强相应配套基础设施的规划与建设,加强绿道建设。
  (5)支持推进生活保障
  完善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普遍建立并不断完善农村养老保障制度和城乡无保障老年居民养老保障制度,城乡一体化养老保险制度初步形成,所有需要保障的人群都纳入保障范围内,实现市内人人享有基本生活保障。加快制定和完善社会养老服务的规划和政策,全面改扩建现有国办养老福利机构,加快实施重大社会养老服务工程项目,进一步完善对民办养老机构的扶持优惠政策。完善孤残儿童养、治、教、康及成年后就业安置等相结合的孤残儿童福利保障制度。市、县两级财政将救灾应急资金列入年度预算安排,健全投入保障机制,支持各地建成救灾物资储备仓库,储备充足的救灾物资,健全救灾物资保障机制,全面提高灾害应急救助保障能力。通过执行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进一步提高优抚对象的抚恤补助标准,使本市的抚恤补助标准达到全省中等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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