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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完善财政扶持政策,充实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和创业投资引导基金,将符合条件的民营企业纳入政府支持产业发展各项资金的扶持范围。加快公共服务平台建设,推进小企业创业基地建设。进一步加大对中小企业投融资担保体系的投入力度,鼓励民间资本设立小额贷款公司和担保机构,为中小企业融资和民营经济发展分担风险。大力支持有条件的企业上市融资,为企业首次上市融资提供必要的财政政策支持。加大财政对创业的支持,严格落实中央、省、市政府支持创业的各项扶持政策,建立创业项目资源库和孵化基地,鼓励劳动者自主创业。
  (9)拓宽方式,加大金融手段支持经济发展的力度
  创新融资理念,按照“政府主导、市场化运作、企业化经营”的总体思路,完善法人治理结构,建立健全融资平台借、用、管、还等一系列制度和办法,增强融资平台的造血功能和偿债能力,确保融资平台有稳定的现金流,实现融资平台良性循环和可持续发展。充分发挥滨海新区、高新区和融资平台公司的积极作用,吸引社会资本、银行融资和股权合作等多元化模式。抓紧盘活国有土地资产,努力形成“通过融资推动项目建设,通过项目建设储备土地,通过土地收益偿还项目本息”的良性投融资机制,为今后偿还融资借款本金提供保障。继续争取政策性银行及商业银行的支持,打开我市与四大商业银行及股份制银行融资合作的新局面。扶持企业加快上市,利用资本市场开辟企业直接融资渠道。积极开展股权融资,积极组织协调有关中央企业、省国企及战略投资者以股份合作、股权投资的形式建立共同的开发建设主体和利益共同体。鼓励资产规模大、经济效益好、偿债能力强的骨干企业和企业集团向国家发改委申报发行中长期企业债券,募集企业发展所需资金。抓住广东已获批自行发债的契机,争取更多的地方政府债券支持基础设施建设。做好项目储备和申报工作,积极利用世行贷款。尽快启动设立产业投资基金前期工作,积极争取国家批准设立产业投资基金。采用BOT(建设-经营-移交)等建设模式,吸引社会资金参与我市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建设。大力发展金融服务业,努力营造良好的信用环境,大幅度提高商业银行的存贷比例。
  (10)大力支持实施人才兴市战略
  严格落实《人才建设工程实施方案》、《优秀专家和拔尖人才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政策措施,加大财政对人才引进的支持力度,管好用好市人才资源开发专项基金,对愿意落户茂名的企业投资者、高层管理、技术人才和大学生即时实施市民基本公共服务待遇,解决后顾之忧;对创业人才提供必要的创业支持;健全与市场经济体制相适应的人力资源分配激励制度,最大限度地调动科技人员的积极性和创造性。
  (11)创新财政支持经济发展机制
  科学界定政府投资领域和范围,在保持政府投资适度增长的同时,调整优化投资结构,提高投资效率。大力推进投资体制改革,拓宽民间投资的领域和范围,鼓励民间资本参与公共服务、基础设施和生态环境建设,有效利用市场力量,加快基础设施建设,为经济增长创造更好条件。综合运用财政投入、税收优惠、财政贴息、财政奖励等措施,引导民间资本、金融资本和外资参与建设,吸引社会资本加大投入和投向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领域,充分放大财政资金的杠杆效应。
  (12)大力支持优化经济发展环境
  通过财政支持,建设公共服务型政府,为茂名经济发展提供最适宜的公共服务环境,逐步扩大实行零收费的行政审批项目的范围,消除不合理审批事项,压缩审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净化发展环境,全力提供产权保护,破除制约经济发展的制度瓶颈,以最适宜的发展环境促进企业、资金、技术和人才等要素的引入。调整招商方式,按照产业功能区规划,围绕主导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大力实施专业化招商,重点引进大企业和高端项目,提高利用外资的效益。加大招商引资力度,设立招商引资奖励资金,每年安排1000万元专项招商引资奖励专项资金,对超额完成招商引资任务的单位和个人予以奖励。
  (13)建立财政收入分析预警制度
  严格执行财政收入月分析制度,定期召开财政收入形势分析会议,及时发现影响财政收入增长的不利因素并提出预警。严格执行领导分片分项抓收入制度,对各县(市、区)收入、茂名石化公司收入、土地出让收入、其他非税收入均落实分管领导和主办科室,确保责任到人、督查到位。严格执行财税联席会议制度,加强与税务、银行、国库等部门的沟通配合,及时掌控财税收入增长态势,构建财税收入齐抓共管的长效机制。
  (14)做大做强国有企业
  整合和盘活国有企业,下大力气打造若干个国有龙头企业,创造条件扶持企业做大做强。建立合理的激励机制,鼓励国有企业主动对外融资。大力扶持和协助国有企业上市融资,增加地方经济活力,使我市的经济发展的投资主体更趋多元化和市场化。
  (15)加强服务重大项目建设
  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调控作用,多渠道筹集资金支持重大项目建设,引导社会资金和民间资本参与重大项目建设。积极筹措招商引资、前期经费和启动资金,大力盘活存量土地和开发优质土地资源,为我市重点项目和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提供资金保障。及时掌握国家有关货币信贷政策的最新动态,积极主动围绕项目做好融资服务,全力突破项目建设资金瓶颈。
  ㈡ 推进依法理财,建设法治财政
  1、建设目标
  全面落实国务院《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财政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广东省财政以及茂名市财政政策法规,规范财政行政行为,逐步实现地方财政制度建设的法治化、地方财政收入征管的法治化、地方预算全过程管理的法治化、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法治化。到2015年,体系完备、结构严谨、相互协调的依法行政和依法理财制度体系基本形成,财政决策、执行和监督相结合的财政运行机制基本建立,财政机关工作人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得到明显提高。
  2、主要任务
  进一步推进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和职能转变,构建法治财政的体制保障体系,实现政府与市场、上下级政府之间权责的法治化。建立健全依法理财的组织架构,构建法治财政的组织保障体系。建立完备的财政制度,构建法治财政规范体系。建立健全财政收支的法定程序,构建法治财政运行的程序规范体系,实现预算编制、预算审批、预算执行与财政资金缴拨等程序的法治化。强化对财政行政权的监督,构建法治财政的全面监督体系。建设一支政治坚定、善于依法理财的干部队伍,构建法治财政的人才支撑体系。
  3、实现措施
  (1)完善规章制度,强化依法行政依法理财保障能力
  严格执行有关预算管理、国库管理、政府非税收入管理、财政绩效评价、政府采购的法律及规章制度。修订相关管理办法,严格执行规范性文件审查制度,加强规范性文件制定管理。创新财政行政复议办案机制,推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清理行政审批事项,完善行政审批工作的各项配套制度和措施。完善权力运行监督制约机制,把开展规范权力运行工作和推进公共财政改革紧密结合起来。建立健全财政普法领导机构和办事机构,建立法律财政法律咨询专家库,为财政重大决策提供法律咨询服务。
  (2)规范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行为,强化财政执法和监督
  加强财政部门行政执法程序建设,建立健全财政执法主体资格制度。依法规范预算编制、审批、执行、监督程序,提高预算编制的科学化、精细化水平,提高预算审批、执行的严肃性。创新财政监督机制,构建起财政资金分配、使用全过程的监督体系。切实增强财政行政监督效能,严格财政行政问责,加大财政执法监督力度。加大财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能力培训力度,强化法治财政建设目标考核,严格落实财政领导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责任制度。
  (3)大力开展法治财政宣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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