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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茂名市财政改革与发展“十二五”规划》的通知

  三、建设“六大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㈠ 壮大财政实力,建设富裕财政
  1、建设目标
  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主线,以“滨海发展战略”为导向,有效转变经济发展方式,加快建设富裕财政的步伐,壮大财政实力,为显著改善民生福祉提供坚实的财力保障。
  (1)促进经济发展,提高财政保障能力
  “十二五”期间,全市地方财政一般预算收入实现年均增长15%以上,其中税收收入年均增长16%以上,非税收入年均增长14%以上。在税收收入中,国内增值税年均增长15%;营业税年均增长16%;企业所得税年均增长18%;个人所得税年均增长14%;地方其他各税收入年均增长20%。在非税收入中,专项收入年均增长25%;行政事业性收费收入增长15%;罚没收入年均增长15%;其他收入年均增长20%。六个县(市、区)一般预算收入平均增长率为22%,税收平均增长率为25%。全市一般预算收入加上税收返还款、各项补助,全市一般预算总收入年均增长22%。
  与收入水平增长相适应,全市一般预算支出年均增长16%,人均财力和人均公共服务水平达到全省平均水平。到2013年,实现全市财政供养人员人均年经费达到6.8万元以上,与广东省平均水平持平。到2015年全市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人均投入水平达到全省平均1100元的水平,比现有的740多元提高48.6%。
  (2)实施科学管理,提高财政统筹能力
  “十二五”期间,逐年提高市级财政统筹能力,逐步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比重,促进经济结构调整取得明显成效,来自于茂名石化的税收收入占市级税收收入比重有所降低,财政收入质量明显提高。县乡财政困难局面逐步缓解。
  (3)合理控制债务,提高财政抗风险能力
  加强政府性债务管理,使茂名财政实现良性循环发展,显著提高财政抗风险能力。
  2、主要任务
  (1)促进转型升级,壮大财政经济实力
  大力支持构建现代产业体系。建设世界级石化基地,推进新上大炼油、大乙烯装置,大力承接石化中下游产业,延长石化产业链。打造全省特色现代农业基地,建设一批现代农业产业基地。大力发展现代服务业,打造全省重要能源物流基地。推动绿色发展,改造提升传统特色产业,培育新兴产业,发展高新技术产业,促进自主创新。加快建设海洋强市,把发展海洋经济作为我市后发崛起的重要引擎。建设农业强市,推进新农村建设。稳步提高城乡居民收入水平,实现消费、投资、出口协调拉动经济增长。做大做强融资平台,为加快推进重点项目建设提供可靠财力保障。加强区域合作,加大招商引资力度,加快转变外贸发展方式。
  (2)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增强财政调控能力
  深化财政管理改革,加强财政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深化和完善财政体制,提高市级财政的财政实力,提高统筹能力,加大市级财政对公共财政支出和转移支付力度,提高一般性转移支付规模和比例,规范专项转移支付,形成统一、规范、透明的转移支付制度,增强基层公共服务保障能力,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全面协调发展。
  (3)努力控制债务风险,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
  建立地方政府债务规模管理和风险预警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收支纳入预算管理。统筹考虑各级政府的举债空间和偿债能力,明确各级政府偿债责任,建立政府偿债机制,提高财政抗风险能力。
  3、实现措施
  (1)加快转型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
  加强以“滨海发展战略”为导向,出台促进茂名海洋经济科学发展的财政措施,为茂名海洋经济科学发展提供良好的财政政策环境。加大滨海新区基础设施建设投入,为国内外大企业、大项目落户滨海新区营造良好的基础设施环境。做大做强茂名海洋经济,大力提升海洋经济对茂名国民经济发展的贡献率,力争到“十二五”期末,海洋经济生产总值占国民生产总值的比重达到25%以上,把茂名建成海洋经济强市。把博贺湾经济区作为发展海洋经济的重要载体,全力支持博贺湾经济区重大项目建设,培养博贺湾经济区增长极,到2015年,博贺湾经济区成为茂名最具活力的经济增长点。
  (2)加快推进现代产业体系建设
  加大现代产业发展财政支持力度,出台加快茂名建设现代产业体系的财政扶持政策。整合财政现行产业发展资金,将目前财政用于产业扶持的各类资金整合为茂名建设现代产业发展专项资金。每年安排专项资金扶持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对应省对战略性新兴产业、电子信息制造业和现代信息服务业的扶持政策,每年安排专项配套资金,积极支持配合企业争取省财政的新兴产业发展资金。加大科技创新投入,促进企业自主创新能力建设,将科技三项费用改为企业自主创新财政专项资金,企业自主创新财政专项资金增长速度高于地方一般预算支出增长速度1个百分点。全力争取省产业转移工业园外部基础设施建设补助,努力把珠海(茂名)产业转移工业园打造为全省示范性产业转移园区的排头兵,培育全市经济新的增长极。用好省财政粤西农业补贴政策,争取在省财政支持现代农业发展资金上取得更大突破。加大交通基础设施建设财政投入力度,确保“十二五”交通建设确立的对外交通“高速化”、对内交通“快捷化”、港口功能“现代化”目标的完成。
  (3)支持加快推进以增强县域经济综合实力为重点的城乡一体化建设
  支持统筹城乡发展,把发展壮大县域经济放在突出位置,构建以非农产业为主导的县域经济新格局;支持推进扩权强县步伐,充分激发县域经济发展的内生动力;支持以城乡规划一体化为先导,加快工业化向农村推进,公共设施向农村延伸,公共服务向农村覆盖,城市文明向农村辐射;支持大力打造名镇、名村、示范村,全面推进新农村建设;支持推动扶贫开发“双到”工作深入开展,加快革命老区建设。完善市与县(市、区)财政体制,充分调动县(市、区)增收的积极性。加大市财政对区的转移支付力度,保障财权与事权匹配。6个县(市、区)平均一般预算收入年均增长22%,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逐年提高。
  (4)加大自主创新支持力度
  鼓励加大研发投入,逐步形成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其它投入为补充的科技创新投入体系。“十二五”期,市财政安排资金以设立创业风险投资资金、创业投资引导资金等形式,采用参股投资、融资担保、跟进投资等方式支持创新企业发展。在市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中安排省属企业改革与发展专项资金,支持企业自主创新。
  (5)建立扩大消费的长效机制,提升消费对经济增长的拉动作用
  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和财政资金的引导作用,采取多种措施稳步增加城乡居民收入特别是中低收入群体的收入水平,提高就业、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水平,增强居民消费能力,改善居民消费预期。完善消费引导政策,加大财政对节能环保型消费和农村居民消费的补贴。继续落实家电下乡、汽车摩托车下乡等促进消费政策,推动农产品与超市直接对接和农村配送中心建设,支持居民自主和改善性购房消费。
  (6)支持承接产业转移
  积极落实相关扶持政策,研究制定包括资源供给、要素保障、融资担保、贷款贴息、技术创新、人才引进等方面的支持政策,坚持按照产业布局规划有序承接珠三角发达地区和国际产业转移,大力引进高端产业和产业高端,培育壮大产业集群,建立互利共赢的长效机制。
  (7)加强资金和资产管理,提高财政资金综合效益
  落实“集中财力办大事、投入资金讲效益、勤俭节约干事业”的理财原则,将关注的重点从支出的规模和增量转移到支出的效率和效益上来,对预算执行严格把关、追踪问效、加强监督检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资产管理与资金安排结合起来,形成切实可行的资金统筹管理机制;充分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导向作用,用财政资金和政策引导和带动社会资金投入,加快社会事业发展。
  (8)大力支持民营经济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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