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二)加强消防宣传教育培训。认真落实《全民消防安全宣传教育纲要(2011-2015)》,多形式、多渠道开展消防宣传教育,不断深化消防宣传进家庭、进社区、进学校、进农村、进企业、进人员密集场所工作,大力普及消防安全知识。报刊、广播、电视、网络等新闻媒体要依法履行消防宣传职责,开设消防宣传专栏,安排专门时段、版块刊播消防公益广告。要将消防工作方针政策、消防法律法规、消防安全知识纳入党政领导干部及公务员培训内容,组织政府、部门有关负责人、管理人员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公安消防部门要组织单位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居(村)委会负责人、多种形式消防队伍负责人、消防技术服务机构从业人员、消防志愿者开展消防安全培训。社会单位、场所要定期对员工、保安和从事电工、电气焊作业、危化品特种作业等人员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对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的职工要进行上岗前消防安全培训。教育、人力社保、安全监管、工会等部门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义务教育、职业教育培训内容。科技部门、科协组织要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科普活动。司法部门要将消防法律法规纳入普法教育、法制宣传。要依托学校、科技馆、博物馆、社区教育馆(室)等设施,充分运用多种教育手段,加强对老人、妇女、儿童和外来务工人员的消防安全教育。鼓励支持高等学校和中等专业学校开设与消防工程、消防管理相关的专业和课程,培养社会消防专业人才。全市中小学要在相关课程中落实好消防教育,确保学生每学期接受消防教育不少于2课时、每学年开展全员应急疏散演练不少于1次。居(村)委会和物业服务企业每年至少组织居民开展1次灭火应急疏散演练。人员密集场所要在醒目位置提示场所火灾危险性、疏散出口路线、灭火逃生设备器材位置和使用方法。
四、全力夯实消防工作基础
(十三)强化消防科学技术支撑。积极推动消防科学技术创新,加强火灾科学与消防工程、灾害防控基础理论、人员密集场所火灾早期预警、人员疏散逃生、高层建筑、地下建筑和轨道交通等防火灭火救援技术与装备等课题研究,充分利用科技手段解决消防工作突出问题。加快消防科研成果转化应用,积极推广科技含量高、功能先进的火灾技防物防产品。在合用场所、家庭旅馆、出租房屋等容易发生火灾的场所因地制宜推广使用智能报警、逃生自救等火灾技防物防产品。鼓励自主创新和引进消化吸收国内外先进技术,推广应用消防新产品、新装备、新技术、新材料,加快推进消防救援装备向通用化、系列化、标准化方向发展。加强消防信息化建设和应用,提高消防工作信息化水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