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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11号台风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江苏省卫生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11号台风卫生应急工作的紧急通知
(苏卫传〔2012〕32号)


各市卫生局,厅直有关医疗卫生单位:

  据气象部门预报,今年第11号台风“海葵”将于8日凌晨至上午在浙江中北部一带登陆。预计8日至9日,我省将出现强降雨和大风,淮河以南地区有大到暴雨,局部大暴雨。鉴于该台风强度还在继续加强,省防指决定,8月7日16时起,将全省防台风应急响应等级由Ⅲ级升为Ⅱ级。

  为认真贯彻《省政府办公厅关于切实做好今年第11号台风防御工作的紧急通知》(苏政传发〔2012〕205号)和省领导对防御第11号台风所作的重要批示精神,现就卫生系统切实做好第11号台风卫生应急工作紧急通知如下:

  一、全面落实防台抗台工作责任制

  今年第11号台风风力强、范围广、降雨强度大,将对我省沿江和苏南地区造成严重影响。各级卫生行政部门和医疗卫生机构要提高警惕,充分认识做好应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把确保人民生命安全作为首要任务,坚决克服麻痹侥幸思想,严密防范、精心部署、周密安排,立即进入临战状态,扎实做好防御11号台风应对准备工作。要严格落实责任制,做到认识到位、准备到位、责任到位,务必将各项应对准备工作落实到强台风来临之前。各单位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要亲自部署安排,督促检查各项工作的落实情况,发现问题,及时解决。

  二、认真做好各项应对准备工作

  (一)卫生行政部门:负责组织、指挥和协调本行政区域卫生系统11号台风应对工作。

  (二)医疗机构:各级医疗机构、急救医疗机构(120)立即进入待命状态,加强急诊(救)力量,开通绿色通道等。苏南、苏中8个市和盐城、连云港市卫生局必须准备好1~2支紧急医疗救援队24小时待命,切实做好因台风受伤人员的医疗救治工作。

  (三)疾病预防控制机构:负责受灾地区消杀、饮用水监测、疫情监测、健康教育等,要备好救灾防病所需的消杀物资器械、队伍、车辆和宣传资料,随时准备开展救灾防病工作。

  (四)血液机构:各级血液机构要准备好血源,保证灾后伤病员抢救需要。

  (五)省级卫生应急处置队伍:省级卫生应急处置队伍要做好24小时待命,随时做好突发事件处置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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