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茂名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茂名市“清洁家园”全民志愿行动年工作方案的通知

  ㈣ 利用社区志愿服务岗对社区卫生进行全面监控。依托常态化的社区学雷锋志愿服务活动点--“雷锋岗”,对社区内卫生情况进行监督,引导社区居民自觉履行“门前三包”管理责任。同时,通过开展“雷锋岗?清洁卫生进社区”志愿服务活动,发动更为广泛的社区志愿服务力量参与社区清洁维护。市志愿者联合会要整合各方资源力争年内创建社区志愿服务岗20个,同时市财政给予一定支持,努力实现社区卫生监督全覆盖、常态化。
  ㈤ 开展全民“城乡清洁卫士”活动。发动市民参与对环境卫生清洁保洁情况的监督,鼓励市民通过电话、媒体、网络等方式对卫生死角、污点进行举报。各新闻媒体要加强舆论向导及监督作用,对“清洁家园全民志愿行动”的开展进行跟踪报道,对群众热议、社会关注、反映强烈的清洁问题和志愿者收集的典型事件要及时进行披露。相关行政部门对群众及志愿者反映的问题要及时回应,加大执法力度,及时整治。
  ㈥ 开展城乡清洁工作成效评比、表彰活动。每周由领导小组对开展活动情况进行检查,对开展“清洁家园志愿行动”表现出色、效果显著的单位和志愿者服务队,组织报纸、电视对其活动开展情况进行宣传报道;对活动开展不力的单位进行通报批评,激发各单位、各志愿者服务队在“清洁家园志愿行动”工作中创先争优的劲头。
  六、工作要求
  ㈠ 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单位要深刻认识到开展“清洁家园”全民志愿行动年活动,是市委、市政府优化城乡环境、改善干群关系、服务滨海新茂名建设的重要举措,切实加强对此项工作的组织领导。单位领导要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本单位“清洁家园”志愿行动队清洁活动;要在时间、资金上全力支持本单位清洁志愿行动,保障本单位活动的顺利开展。行动领导小组每季度开一次会议,研究工作情况,通报行动开展不力的单位;领导小组办公室成员每月开一次工作碰头会,推动每阶段行动的开展。
  ㈡ 明确分工,密切配合。城乡清洁是牵涉众多部门,需要全民参与的一项巨大社会工程,需要有关单位明确职责分工,加强沟通联系,统筹各方资源和力量。市文明办负责统筹整个活动的宣传推广工作,制定方案并统筹协调各新闻媒体单位进行宣传;市志愿者联合会负责指导、协助各单位成立志愿行动队,组建志愿者卫生劝导服务队伍,组织动员全社会志愿者力量参与;市教育局负责组织全市学校参与“清洁家园志愿行动”,清扫学校周边路段卫生;市爱卫会负责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相关工作,并动员医疗卫生系统参与清洁志愿行动;市住建局负责建筑工地环境卫生管理,并履行宜居联席会议的相关职责;市房产局负责物业公司经营的各小区“门前三包”工作的落实;市城市综合管理局负责划分各单位责任街道范围,加强“门前三包”的检查和执法;茂名日报社、市广播电视台要组织强有力的队伍对整个活动进行宣传报道,对群众、志愿者反映的问题进行披露、曝光。茂南区、茂港区政府负责本区域的清洁志愿服务行动工作,要安排区属各部门、乡镇(街道)和社区参与。其他未尽的职能分工,按《茂名市“城乡清洁工程”实施办法》(茂办发〔2011〕1号)文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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