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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的通知

福州市农业局关于组织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的通知
(榕农[2012]228号)


各县(市)区农业局、农林水局、农村发展局:

  根据省政府研究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专题会议、省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2012年“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方案》的部署安排,并结合我市实际,决定于2012年6月至2012年10月,在全市集中开展“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为了进一步推动我市农业部门在专项行动中的工作力度,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工作任务

  各级农业部门要结合开展“放心农资下乡进村”、“农资打假、农产品质量监管、农机安全生产检查等专项整治行动,认真履行排查、整治职责,有效开展查处无证经营工作,维护市场经济秩序,促进社会和谐。

  二、工作步骤

  1、摸底排查:按照“谁许可、谁监管”的原则,县(市)区农业部门要对本单位负责发放的许可情况进行摸底,及时排查有效期即将届满还未申请续展或有效期已到期但未续展的相对人情况,并结合实际,制定切实可行的方案,集中时间和人力开展专项行动。

  2、组织整治: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应按照各自职能和要求,对本地区工作情况进行检查、抽查和效能督察,并根据省“查无”领导小组3年创建规划和我市“零无照经营一条街”创建要求,对去年创建的17条“零无照经营一条街”(见附件1)和今年拟新创建的109条“零无照经营一条街”开展重点检查,彻底杜绝无证照、无亮照经营或擅自变更注册登记事项现象存在。

  3、信息通报:各县(市)区农业部门对检查发现的无证经营行为要及时整改取缔,并抄告同级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将查处无证经营情况总结及《“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统计表》于10月8日前报送市农业局政策法规处。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开展查处无证经营工作,是整顿和规范市场秩序,维护公平竞争,保护消费者权益的根本和基础。各县(市)区农业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对无证经营行为的危害性以及查处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把查处无证经营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统筹安排,确保“查处无证无照经营八闽出击”专项行动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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