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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地震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地震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三、工作措施

  (一)把握防震减灾普法“三个重点”。

  一是把握重点内容,将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作为地震部门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工作的重点。二是把握重点对象。对内来说,普法的重点对象是我市地震系统各单位领导干部和管理人员。对外来说,普法的重点对象是政府相关部门、单位和企业。三是把握重点时段。充分利用《防震减灾法》实施日、“12·4”法制宣传日、“全国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法制宣传活动,提升普法工作的影响力。同时,还要抓住重大震情时机,在震情应急宣传中有针对性地进行法制宣传。

  (二)做到防震减灾普法“四个结合”。

  一是将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与贯彻落实方针政策相结合。二是将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与社会管理实践相结合。三是将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与科普教育相结合,为动员全社会有效参与防震减灾活动营造良好社会环境。四是将防震减灾法制宣传教育与干部培训相结合,拓展法制宣传教育的广度和深度。

  (三)开展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六进”主题活动。

  结合我市地震工作实际,深入推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机关、进乡村、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进单位的“六进”活动。以提高政府各部门依法履行防震减灾职责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机关活动;以提高农村民居抗震设防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乡村活动;以提高社区居民防震减灾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社区活动;以普及防震减灾知识和提高紧急避险能力,推广防震减灾示范学校建设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学校活动;以推进企业依法进行抗震设防、提升建设工程抗震设防能力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企业活动;以强化单位地震应急处置能力,依法开展地震应急准备为重点,深化防震减灾法律法规进单位活动。

  四、总体安排

  “六五”法制宣传教育规划从2011年开始实施,到2015年结束。

  (一)规划启动阶段。

  根据福建省地震局《关于印发<福建省地震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闽震〔2012〕142号),研究制定本单位第六个五年法制宣传教育规划,对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进行全面部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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