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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州市地震局关于印发《福州市地震系统法制宣传教育第六个五年规划(2011―2015年)》的通知


  1、坚持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按照福州市“十二五”时期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总体思路和主要任务,将法制宣传深入到业务工作之中,促进我市防震减灾各领域工作开展。

  2、坚持依法行政,强化管理。弘扬法治精神,加大对社会公众和我市地震系统内部防震减灾法制宣传工作力度,促进法定职能履行,提升依法管理防震减灾社会事务的能力。

  3、坚持学用结合,注重实效。注重法治宣传教育与法治实践相结合,做到知法、懂法、尊法,在推进防震减灾法律法规全面实施中,提升我市法治宣传教育工作实效。

  4、坚持与时俱进,创新方式。把握防震减灾事业发展的内在规律,健全工作机制,改善工作方式,开展主题活动,体现我市法制宣传教育的时代性、规律性和创造性。

  二、主要任务

  (一)深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

  组织学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领会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形成的重要意义和基本特征。充分认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进一步增强宪法意识、公民意识、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和民主法制意识。牢固树立并自觉践行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的理念。提高我市地震系统广大干部职工的政治观念、大局观念和法制观念。

  (二)深入学习宣传防震减灾法律法规。

  深入开展《防震减灾法》、《破坏性地震应急条例》、《地震预报管理条例》、《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地震监测管理条例》、《突发事件应对法》、《自然灾害救助条例》、《福建省防震减灾条例》、《福建省地震安全性评价管理条例》及我市防震减灾规章及规范性文件等的学习宣传,促进防震减灾各领域工作法制化管理,增强地震系统依法开展防震减灾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能力和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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