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促一帮”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二、推进重点项目建设。重点抓好现代产业、重大基础设施、民生事业等3类重点项目建设,全面梳理重点项目资金、土地等需求和建设过程中存在的突出问题。优先向重大项目安排资源,积极引导金融机构将贷款资金投向重点项目,财政资金优先保证重点项目建设。优先保障重点项目和重点区域的用地指标,积极运用“三旧”改造政策盘活建设用地,加快开展征地拆迁,保证重点项目建设用地及时交付。加快项目审批,开通重点建设项目审批服务“绿色通道”,对未完成审批的未开工项目提前介入、全程跟踪服务、特事特办,组织联合审批,大幅压缩审批时间,提高审批效率。(责任单位:市发展改革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市国土资源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金融局、市三旧办、市行政服务中心)

  三、支持企业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对2012年新增的国家级、省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研发中心以及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并获得国家、省专项扶持资金的,分别按照国家级中心50万元、省级中心30万元的标准给予一次性资助。(责任单位:市科技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财政局)

  鼓励企业积极参与技术标准制定,促进技术创新。年内每主导制定一项国际标准,给予20万元以内的资助;每主导制定一项国家标准,给予10万元以内的资助;每主导制定一项行业标准,给予10万元以内的资助;每主导制定一项省级地方标准,给予5万元以内的资助;每主导制定一项产业联盟标准,给予5万元以内的资助。(责任单位:市质监局、市科技局、市财政局)

  四、刺激消费增长。助推个体工商户转型为企业(公司),通过做大做强提升服务档次,吸引市民消费。公布企业工资增长指导线,引导企业合理确定工资增长水平。推广“家庭捆绑式担保”模式,对住房、汽车等大额消费贷款可以父母名下财产担保子女消费。支持旅游、婚庆、教育及耐用品等消费办理“小额无抵押无担保消费信贷”。抓住国家加大投资力度的有利时机,制定并实施我市刺激房地产刚性需求的方案,扭转房地产投资、销售过快下滑的状况。(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工商局、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江门银监分局、市财政局、市金融局、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发展改革局)

  五、支持工程(项目)采购本地企业产品。政府投资工程及政府采购(含LED合同能源管理公共照明)项目的招标人在编制招标文件时,列出符合工程及政府采购项目要求的本地企业产品作为参考品牌,鼓励投标方采购本地产品,在同等条件下优先采用本地产品。对参与我市工程及政府采购项目的中标单位全年采购本地工业企业产品及加工服务金额达500万元及以上的,给予采购额5‰的奖励,奖励金额最高不超过150万元。年度政府采购预算项目总预算向中小企业采购份额不低于30%。(责任单位: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市财政局、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城管局、江门高新区管委会、市滨江新区开发建设管委会)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