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门市人民政府印发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促一帮”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江府〔2012〕35号)
各市、区人民政府,市各单位:
现将《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促一帮”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江门市人民政府
二〇一二年七月二十四日
江门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三促一帮” 做好下半年经济工作的实施意见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关于促进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工作的若干意见》,进一步深化“三促一帮”(促进扩大内需、促进进出口、促进转型升级和帮扶中小微企业发展)政策引导优势,服务实体经济,支持企业发展,加快项目建设,做好下半年各项工作,实现经济平稳增长目标,提出如下意见:
一、实施“六大传统支柱产业转升”行动,推进“四个100”工程。市本级财政投入1500万元,带动各级推动产业、企业转型升级。重点围绕机电、纺织、食品、电子信息、造纸、建材等六大传统支柱产业,推动蓬江摩托车,新会不锈钢、造纸,台山汽配,开平水暖、纺织,鹤山制伞、男鞋,恩平麦克风、陶瓷等10个产业集群转型升级,开展调查并逐一制定转型升级方案。促进摩托车、家具、家电、服装、集装箱、电池等6个行业“改负转增”,市成立专门工作组,开展广泛调查,查找下滑原因,逐一提出行业“改负转增”意见。鼓励发展总部经济,引导和支持非法人分支机构或三级分支机构转升为法人子公司或二级分支机构。扶持100家企业转型升级,扶持100家企业应用RFID(射频识别)技术,扶持100家企业实施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项目,推动重点工业园区100家企业服务外包。对符合国家产业政策、2012年内增资扩产或技术改造新增设备投资额在500万元及以上的企业,按投资额给予3%的补助,单个项目最高不超过100万元。对年内(以注册资本到位日期为准)增加注册资本500万到1000万美元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5万元奖励,对增加注册资本1000万美元以上的外商投资企业给予10万元奖励。对2012年以来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上的RFID(射频识别)技术应用项目,按投资额的5%给予补助,单个项目最高补助不超过20万元。对工业设计成果产业化项目给予一定的补助。(责任单位:市经济和信息化局、市外经贸局、市财政局、市工商局、市发展改革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