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景政办发〔2012〕95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实施意见》已经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组织实施。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景宁畲族自治县关于行政审批提速增效的实施意见
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构建科学发展的体制机制,提高行政效率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我县实施“三县并举”发展战略提供良好的发展软环境,现就行政审批提速增效工作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
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认真落实省第十三次党代会和县“两会”精神,以打造“景宁效率”为目标,坚持“精简、统一、高效、便民”的原则,围绕夏宝龙省长提出的减少审批部门、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和审批时间为核心的“四减少”改革要求,进一步提高审批效率。
二、基本原则
(一)坚持依法推进的原则。提速增效工作必须遵照法律、法规的要求,严格遵循法定程序,注重行政审批的合法性与合理性的统一,切实做到依法行政、高效行政。
(二)坚持突出重点的原则。要全面分析当前提速增效存在的重点和难点问题,研究具体的对策措施,以减少审批事项、审批环节、审批部门和审批时间为主要内容,重点抓好削减不合理的前置审批条件与压缩审批承诺时限。
(三)坚持高效便民的原则。以便民利民为中心,不断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推行“一个窗口受理、一站式审批、一条龙服务、一个窗口收费”的运行模式,探索开展代办窗口与多证联办业务,不断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三、主要任务
(一)优化流程、压缩时限。
1.简化审批手续。各部门对现行审批服务事项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进行分类清理。没有法律法规明确规定的,不得自行设置前置条件和申报材料。避免申报材料的重复提交。
2.减少审批环节。各部门要按照“两集中、两到位”的要求,整合并减少审批环节。推行行政审批“一审一核制”,通过领导核准权力下放,将原来“窗口受理-科室审查-科长审核-领导核准”等多个环节简化为“审查员审查-核准员核准”两个环节或“受理审查核准”一个环节,避免多层审核、环节过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