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11年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的通知
(蚌政〔2011〕50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1年是三年大建设承上启下、破局攻坚的关键之年,按照市委、市政府大建设工作部署,为进一步突出项目支撑,推进城市大建设再掀新热潮,经市政府研究同意,现将《蚌埠市2011年大建设项目投资计划》印发给你们,并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进一步提高认识,明确目标任务。城市大建设是我市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完善城市功能、推进城市开发、集聚发展动力的重大举措,是加快自主创新和承接产业转移,打造“宜业宜居宜游”、特色鲜明的大城市的主要抓手之一。各级各部门要按照市政府的统一部署,高度重视,快速推进,全力加强项目研究谋划、协调服务和建设管理。各项目责任单位要依据大建设计划,进一步制定详细的项目建设、拆迁、融资方案等,分解落实工作目标,高效、有序地推进项目建设。
二、加强协调调度,加快推进项目建设。进一步加大项目协调、调度力度,坚持现场督查、巡查和调度通报制度,及时解决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各项目建设单位作为项目的“第一责任人”,要强化项目建设管理,统筹协调前期、融资、拆迁、建设各项工作,加快组织项目实施。融资单位要抓紧落实项目融资计划,项目所在地政府要尽快完成大建设涉及的征地拆迁工作,有关主管部门要进一步加强服务保障和监督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