蚌埠市人民政府关于表彰2010年度政(行)风评议先进单位的通报
(蚌政〔2011〕51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
2010年,市政府各部门、各有关单位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强化政风行风建设,提高服务质量和工作效能,政府机关政风和窗口行业行风得到进一步改进,社会各界满意度进一步上升。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政(行)风评议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10〕122号),市政风评议办公室组织开展了测评,确定了各类测评单位名次、进步5位以上的单位以及被评为“满意”等次的单位。
第一类单位(共22家)中排名前5位的单位是:市工商局、市司法局、市国税局、市民政局、市交通局;第二类单位(共15家)中排名前4位的单位是:市人防办、市农委、市商务局、市统计局;第三类单位(共15家)中排名前3位的单位是:中国银行蚌埠分行、工商银行蚌埠分行、市邮政局。排名比上一年提高5个位次以上的单位是:市司法局、市人社局、市住建委、市食品药品监管局、市商务局、市民委(市宗教局)、市外办。
为激励先进,经市十四届人民政府第27次常务会议研究同意,并经市委九届111次常委会议审定,市政府决定对上述单位予以通报表彰。对上述单位及2010年政(行)风评议中被列为免评单位的奖励,可分别按照市政府办公室《关于转发2010年政(行)风评议方案的通知》(蚌政办〔2010〕122号)及《2009年政(行)风评议情况通报》(蚌埠政报2010年第3期)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