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景宁畲族自治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景宁畲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表彰景宁畲族自治县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先进单位的通报
(景政发〔2012〕28号)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政府直属各单位:

  2009年以来,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紧紧围绕医改目标任务和“保基本、强基础、建机制”的要求,通过各乡镇、街道和各有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启动,深入推进,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为我县民生事业的加快发展作出了积极的贡献。

  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推动我县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再上新台阶,经县政府研究,决定对县发展和改革局等8个先进单位予以通报表彰。

  希望受到表彰的先进单位戒骄戒躁、发扬成绩,在今后的工作中再接再厉、再立新功。希望全县各部门以先进为榜样,学先进、赶先进,开拓创新,克难攻坚,扎实工作,为我县全面完成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工作做出更大的贡献。

  二〇一二年八月七日


第 [1] 页 共[2]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