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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佛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的通知
(佛府办〔2012〕42号)


各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各机构:
  《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业经市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在执行过程中如有意见和建议请径向市残联反映。

  二○一二年五月二十一日

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
(2011-2015年)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促进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中发〔2008〕7号)、《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决定》(粤发〔2009〕9号)以及《中共佛山市委佛山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残疾人事业发展的意见》(佛发〔2010〕3号),加快推进残疾人社会保障体系和服务体系建设,进一步改善残疾人状况,促进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共享改革发展成果,依据《广东省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纲要》、《佛山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十二五”规划(2011-2015年)》,制定《佛山市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规划(2011-2015年)》(以下简称规划)。
  一、“十一五”发展规划执行情况
  根据全国第二次残疾人抽样调查数据显示,我市现有残疾人20.7万人,占户籍总人口的5.8%左右。在市委、市政府的正确领导和省残联的指导下,在各有关部门及社会各界的大力支持和广大残疾人工作者的共同努力下,我市较好地完成了残疾人事业“十一五”发展规划所规定的任务,实现了预期目标,残疾人状况得到很大改善,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基本权益得到了较好维护,残疾人事业迈上了一个新台阶,实现了跨越式发展。
  (一)康复工作。
  制定实施了康复保障、优惠、救助等系列政策,建立了市新希望康复门诊部、听觉语言康复中心、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和假肢装配中心和一批社区康复机构,康复服务项目不断扩展。全市康复服务机构增至20所,形成了三级康复服务网络;获得“全国白内障无障碍市”的称号,听觉语言康复中心还被联合国儿童基金会定为“聋儿双语双文化教育广东基地”;精神病社区防治康复走上制度化、规范化轨道,开展了孤独症儿童筛查、康复和重度残疾人托养问题专题调研工作。据统计,2006年至2010年康复救助人数达28,570人,其中白内障复明手术15,154例、低视力者配用助视器1,747名、聋儿语言康复训练279人、肢体残疾康复训练3,947人、智力残疾康复训练919人、提供辅助器具6,524件。
  (二)就业工作。
  建立了就业服务固定场所和就业信息网,开展各项职业技能培训。5年来,全市盲人按摩机构发展到37间,从事个体工商业、家庭手工业新增872人次,集中安置残疾人就业新增1,220人次,分散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新增1,953人次;全市城乡残疾人就业新增5,165人次,比5年前翻了一番;创办了高明杨和、三水大塘、迳口华侨经济区等种养殖扶贫培训基地,投入359万元扶持资金,扶持了421户残疾人就业。
  (三)扶贫解困和社会保障工作。
  实行了特困重残护理补贴。顺德区实行每人每月200元补助,禅城区150元,三水区100元,全市共有1,578名特困重度残疾人受惠受助。全市投入1,258万元改造残疾人危房250间,优先安置159户残疾人拆迁户享受廉租房。
  (四)特殊教育工作。
  我市特殊教育体系不断完善,特殊学校增至4所,特教在校生达722人,在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的残疾儿童少年达374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率达97.25%,聋生高考100%升学。佛山市启聪学校设立了高中班,佛山市启聪学校、顺德区启智学校被评为“省特殊教育实验基地”和“省随班就读工作指导中心”。
  (五)组联工作。
  “大部制”改革后,五区残联人员编制共24人,全市33个镇(街道)全部建立残联,有专职理事长4人、兼职理事长29人,有21个镇(街道)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共66人;全市建立起162个村(居)残疾人协会,配备残疾人专职委员102人;建立了93个志愿者助残联络站和志愿者助残服务队。
  (六)维权工作。
  市、区设立了残疾人法律援助工作站,建立信访制度,加强了残疾人信访维权工作;配合开展残疾人抽样调查和残疾人状况监测工作,圆满完成第二次全国残疾人抽样调查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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