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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下放市县行政许可和进入省政务中心大厅审批项目的通知

海南省卫生厅关于下放市县行政许可和进入省政务中心大厅审批项目的通知


各市、县、自治县卫生局,西南中沙卫生局、省农垦总局卫生局、洋浦社会发展局,厅直属各医疗机构,省卫生监督总队:

  根据省政府政务服务中心《关于同意省卫生厅下放市县行政许可和拟进入省政务中心大厅审批项目的函》(琼政中心函〔2012〕46号)函复,现将下放市县行政许可和拟进入省政务中心大厅的几项审批项目通知如下:

  一、部队医疗机构、省卫生厅直属医疗机构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技术、终止妊娠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机构执业许可,以及开展助产技术、结扎技术、终止妊娠等母婴保健技术服务人员从业许可等两项审批项目的审批权限下放至县级(市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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