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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规划局关于发布《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的通知(2010修改)[失效]


  附表三:机动车特殊停车位配建指标

建筑类型

计算单位

装卸车位

出租车位

大巴车位

无障碍车位

住宅

车位/10000㎡建筑面积

--

0.5

--

每100车位设置一个

宾馆

车位/100客房

每100客房设置1个,超过3个时,每增加200客房,增设1个。

每100客房设置1.5个,超过3个时,每增加100客房,增设1个。

0.5

办公

车位/10000㎡建筑面积

--

1.5

 

商业

车位/10000㎡建筑面积

每5000㎡建筑面积设置1个;超过3个时,每增加10000㎡增设1个;超过6个时,每增加15000㎡增设1个。

每10000㎡建筑面积设置3个;超过9个时,每增加15000㎡增设1个

1.5

餐饮娱乐

车位/1000㎡建筑面积

1.0(娱乐免设)

每1000㎡建筑面积设置2个;超过6个时,每增加3000㎡增设1个

--

生产研发、科研设计

车位/10000㎡建筑面积

--

1.5

一类区:--

二类区:0.5

三类区:1.5

医院

车位/100个床位

按需设救护车位

1.5

--

独立门诊

车位/诊室

按需设救护车位

0.25

--



  附表四:其他车型折合成小型车的车位或自行车的车位的车位换算值

车型

车位换算值

机动车

二轮摩托车

0.2

三轮摩托车

0.7

微型车

0.7

小型车

1.0

中型车

2.0

大型车

2.5

铰接车

3.5

非机动车

自行车

1.0

三轮车

2.5

助力车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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