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深圳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组织实施深圳市2012年第三批新能源产业专项的通知

  一、支持领域
  重点支持太阳能、核能、生物质能、风能、储能电站、新能源汽车、智能电网等领域的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
  新能源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主要任务:围绕产业发展需要,进行服务能力建设,按照开放性和资源共享性的原则,对外提供关键环节、共性技术的专业技术服务和科技资源共享,开展质量检测认证、技能培训与国内外技术交流等。
  二、资助方式和金额
  资助方式:无偿资助
  资助金额:单个项目资助额最高为500万元。
  资助资金主要用于平台开展服务所需成套装置、设备仪器和必要的软件及技术的购置等。
  三、申报条件
  (一)申报单位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1、为新能源产业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组建和运营的主要负责单位;
  2、在深圳市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企事业单位;
  3、在行业内具有较高的知名度和影响力,有较强的经济势力,能够为服务平台提供充足的建设、运营费用;
  4、具有较好的经营业绩和较高的资信等级;
  5、几个依托单位申请联合组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应当成立独立法人机构,主依托单位投资比例应超过50%。
  (二)申报项目应符合以下条件:
  1、拟建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定位明确、发展思路清晰,任务、目标合理,管理体制和运行机制规范;财务实行独立核算,并能从依托单位获得稳定的资金、技术支持和后勤保障;
  2、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在深圳建设实施,建设投资规模不低于1500万,科研、检测及技术服务设备统一管理、开放使用;
  3、项目在确定的服务领域和专业方向拥有先进的技术成果储备和高素质的专业人才队伍,取得相关权威机构的检测认证资质,提供基础研究、技术开发、产业化等环节中的共性、专业性技术服务;从事科技信息、科学数据、试验环境等科技资源共享,开展工程咨询,提供试验验证、检测测试等质量服务;具备技能培训,开展国内外技术交流与合作能力等。
  4、项目已按有关规定完成审批、核准或备案,且时限未超过两年,项目用地、所需项目建设资金等已落实,基本具备开工建设条件或已经开工建设。
  四、申报材料
  (一)《深圳市新能源产业专项申报项目及项目单位基本情况表》;
  (二)资金申请报告(需编辑目录,标注页码),报告应包括如下内容:
  1、项目概述
  介绍本项目的意义、项目实施的必要性和所要达到的目标(包括产业所存在的共性问题,项目拟解决的关键问题及实施目标)。
  2、国内外相关产业发展与市场情况说明
  介绍产业相关技术、产品及市场的国内外发展状况及基地特色产业发展现状及产业服务需求分析。
  3、主要任务和目标
  (1)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主要功能和任务。公共技术服务平台建设的主要内容包括技术研发平台、认证平台、试验检测平台、国际孵化等。申报单位应结合产业,在已有基础上完善公共服务平台规划、平台建设的主要功能和任务。
  (2)公共技术服务平台的近期和中期目标(需提出建设期内可量化的考核指标等)。
  4、项目单位概况和已有工作基础
  介绍项目单位的性质、基本结构、财务状况、运营情况、技术优势、产业化优势、在本项目相关领域已有工作基础和取得成果,近年来为行业内企业、科研机构提供公共技术服务的实际情况,项目负责人和项目主要参加人员的情况,项目现有资源使用效率等。
  5、项目实施方案
  介绍项目单位实施本项目的详细方案,包括详细的技术路线、服务模式和手段、运营和推广策略,项目招标内容,技术服务的效果、保障措施以及能反映运行模式效果的典型案例等。
  6、承担项目的可行性分析
  项目单位承担项目的可行性分析、风险分析。
  7、进度安排与考核指标
  介绍本项目的整体进度计划和阶段考核指标、验收目标以及该项目的可持续发展计划。
  8、经费预算和分配方案
  包括项目总投资规模,资金使用方案(包括申请资助资金用途),资金筹措方案以及贷款偿还计划等。资金使用方案需列出项目建设所需购置的主要设备、技术及软件等清单(设备种类、数量、预计单价等)以及土建、流动资金等资金用途。该清单将作为核拨申请资金的依据。
  9、其它需说明的问题


第 [1] [2] [3] [4] [5] [6] [7] [8] [9] 页 共[10]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