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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建筑物配建停车设施设置标准与准则(2012年修订)的通知

  注:(1)表中标注*的建筑类型为特殊类型建筑;
  (2)住宅S建≤70㎡的户型,其配建指标可按未分户型计算;经济适用房S建>90㎡的户型按照商品房指标执行;
  (3)建筑物附属配套餐饮娱乐设施可按照独立指标的80%执行,但不再使用混合建筑车位折减;
  (4)轨道交通车站中的轨道换乘站指有两条轨道交通通过的车站,轨道枢纽站指3条及3条以上轨道交通通过的车站。

  附表二:非机动车标准车位配建指标

建筑物类型

计算单位

非机动车

I

II

住宅

别墅、独立式住宅或S建>200㎡

车位/户

0

商品房与酒店式公寓

S建≤90㎡

车位/户

1.8

90㎡

车位/户

140㎡

车位/户

1.5

未分户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经济适用房

车位/户

1.8

廉租住房、政策性租赁住房、集体宿舍

车位/100㎡建筑面积

2.5

饭店、宾馆、培训中心

车位/客房

1.0

办公

行政办公

车位/100㎡建筑面积

3.0

2.5

2.0

其它办公

车位/100㎡建筑面积

3.0

2.5

2.0

生产研发、科研设计

车位/100㎡建筑面积

3.0

2.0

1.5

餐饮娱乐

独立餐饮娱乐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1.5

1.0

附属配套餐饮娱乐

车位/101㎡建筑面积

2.0

1.5

1.0

商业

商业设施

车位/100㎡建筑面积

4.0

3.0

2.0

大型超市

车位/100㎡建筑面积

4.0

3.0

2.0

配套商业设施(小型超市、便利店、专卖店)

车位/100㎡建筑面积

5.0

4.0

3.0

专业、批发市场

车位/100㎡建筑面积

4.0

3.0

2.0

医院

综合医院、专科医院

车位/100㎡建筑面积

4.0

3.0

2.0

社区卫生防疫设施

车位/100㎡建筑面积

5.0

3.0

2.0

独立门诊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2.0

2.0

影剧院

车位/100座位

3.5

3.0

2.0

博物馆、图书馆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1.5

1.5

展览馆、会议中心

车位/100㎡建筑面积

2.0

1.5

1.0

体育场馆

车位/100座位

2.0

1.5

1.5

学校

中小学、幼儿园

车位/100师生

中学70/小学20/幼儿园5

中专、大专、职校

车位/100师生

80

80

50

综合性大学

车位/100师生

80

80

50

游览场所

主题公园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15.0

10.0

5.0

一般性公园、风景区

车位/公顷占地面积

20.0

15.0

10.0

工业

厂房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0

1.0

仓储

车位/100㎡建筑面积

--

1.0

1.0

交通枢纽

汽车站

车位/年平均日每百位旅客

3.0

3.0

3.0

火车站

3.0

3.0

3.0

轨道交通车站

轨道一般站

车位/100名远期高峰小时旅客

8.0

6.0

5.0

轨道换乘站

6.0

4.0

4.0

轨道枢纽站

6.0

4.0

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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