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上海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关于开展2012年全国计量知识竞赛(上海地区)活动的通知

  (二)本次计量知识竞赛活动由市质量技监局主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市计量协会协办。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市计量协会负责竞赛试卷的出题、印制,阅卷评分,成绩的统计汇总及有关竞赛活动事务工作。
  (三)各区、县质量技监局负责本地区计量知识竞赛活动的动员部署,组织本区、县计量质量检测所,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等有关单位人员参赛报名。
  (四)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本市计量授权单位和本市计量校准机构可以直接组织本单位人员报名参加本市计量知识竞赛活动。
  三、竞赛活动的时间安排
  本市计量知识竞赛活动分动员部署、组织报名、知识竞赛3个阶段。知识竞赛采用笔试闭卷形式进行,最终选拔3名优秀选手代表本市参加国家质检总局组织的全国决赛。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份)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本市计量授权单位和本市计量校准机构在本地区或本单位广泛宣传本次计量知识竞赛活动,动员计量从业人员参加知识竞赛。
  (二)组织报名阶段(8月份)
  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本市计量授权单位和本市计量校准机构组织完成本地区或本单位参赛人员的报名工作,并于8月15日前将参赛人员报名表和参赛报名信息汇总表(见附件2)报组委会办公室。
  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报送不少于20名参赛者,各区、县计量质量检测所送报不少于3名参赛者(浦东所报送不少于6名参赛者),本市计量授权单位报送不少于2名参赛者,本市计量校准机构、本市计量器具生产企业自愿报名参加。
  属区、县计量质量检测所,计量器具生产企业的参赛者由各区、县质量技监局统一汇总报送组委会办公室;市计量测试技术研究院、本市计量授权单位和本市计量校准机构将本单位参赛者直接报送组委会办公室。
  (三)知识竞赛阶段(9月份)
  知识竞赛由组委会组织实施,竞赛的具体考试时间、地点另行通知。知识竞赛考试于9月底前全部完成。
  四、其他有关事项
  (一)各有关单位要重视本次竞赛活动,积极组织动员、鼓励广大计量技术人员参加竞赛活动,并给参赛选手提供便利和支持。
  (二)各区、县质量技监局在组织竞赛活动中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舆论宣传和信息报送,营造社会各界了解计量、关心计量、支持计量的良好氛围。
  (三)本次计量知识竞赛活动设个人一等奖3名,二等奖10名,三等奖20名;设竞赛活动优秀组织奖8名。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