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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上海市嘉定区投资服务和办证办照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通知
上海市嘉定区人民政府关于将上海市嘉定区投资服务和办证办照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的通知
(嘉府发〔2012〕8号)
各镇人民政府,区政府各委、办、局、街道办事处,嘉定新城、嘉定工业区、菊园新区管委会:
根据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
》(中办发 [2011]22号文)的文件精神和市审改工作会议要求,经区政府第四次常务会议研究决定将上海市嘉定区投资服务和办证办照中心更名为上海市嘉定区行政服务中心。
特此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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