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城市“一卡通”工程建设的实施意见
(泰政办发〔2012〕47号)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政府各部门、直属单位,省属以上驻泰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
山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城市“一卡通”试点工作实施意见》(鲁政办发〔2007〕9号)精神,推进我市城市“一卡通”(泰安市民卡)工程建设,经市政府同意,制定本实施意见。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突出以人为本的服务理念,以提高群众生活质量为目标,有步骤、分阶段地推进“一卡通”工程建设,推进资源整合与信息共享,实现便民、利民、惠民目标,提高政府公共管理和服务水平,完善城市功能,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为推进富民强市、建设幸福泰安做出应有贡献。
(二)工作目标。2012年,基本建成“一卡通”信息交换平台和资金清算管理平台,完成发卡前的准备工作,确保“一卡通”在银行网点、自助设备、pos机、手机等渠道的运用,力争在公用事业、小额支付等条件成熟的领域率先发卡;2013年上半年,实现“一卡通”在市政公用领域和公共交通领域的全面应用,逐步向其他领域扩展,初步建立“一卡通”应用体系;2013年底,全面覆盖与居民生活相关的卫生医疗、民政事务等领域的应用,实现“一卡通”在个人事务办理、信息查询、小额支付等方面一卡多用、一卡通用。
二、基本原则
(一)政府推动,市场运作。在政府积极推广应用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市场机制,引导有资质单位参与“一卡通”建设。
(二)统筹规划,资源共享。坚持统筹发展、合理规划、资源共享,避免重复建设和投资浪费。
(三)突出需求,一卡多用。以满足市民需求为导向,丰富服务内容,拓展服务渠道,引导市民广泛应用。
(四)培育试点,有序推进。先行在市政公用领域和公共交通领域开展试点,及时总结经验,发挥示范引导作用,有计划、有步骤地推进“一卡通”应用工作。
三、重点应用领域
(一)公用事业领域。从条件较为成熟的水、电、气、暖等公用事业以及通讯、有线电视等缴费项目入手,创新“一卡通”缴费模式,大力发展IC卡自助缴费,让市民不受时间、地点等客观条件限制,随时随地缴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