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 工作原则
以人为本,维护稳定原则。以维护国家形象和人民群众利益为出发点和落脚点,最大程度保护境外我市公民生命财产安全及其合法权益,避免和减少损失,确保社会稳定。
谁派出,谁负责原则。商务部或四川省商务厅批准设立的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发生的境外劳务纠纷和境外劳务紧急事件,由对外劳务合作经营公司对事件负全责。
属地为主,部门配合原则。境外劳务纠纷和境外劳务紧急事件,由市商务局牵头处置,劳务人员居住地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处置。境外非法劳务紧急事件由擅自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业务的单位、个人所在地的县(区)政府牵头处置,劳务人员居住地的县(区)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配合处置。
2.指挥机构和职责
2.1 遂宁市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应急指挥部(以下简称“市应急指挥部”)
指 挥 长:市人民政府分管副市长
副指挥长:市人民政府联系副秘书长
市商务局局长
市政府应急办主任
指挥部成员单位:市检察院、市法院、市政府新闻办、市商务局、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财政局、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外侨办、市台办和相关县(区)政府等。
市应急指挥部职责: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应对处置境外劳务突发事件的决策和部署;研究确定应对全市境外劳务突发事件的重大决策和指导意见;负责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应急响应的组织、指挥、协调等;督促、检查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对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处置工作的落实情况等;必要时,及时派出由相关部门和单位负责人组成的工作组赴国(境)外,在我使(领)馆领导下开展相关工作;按照遂宁市突发事件新闻发布的有关规定,决定境外劳务突发事件的信息发布、进行舆论引导、中外记者采访等有关重大事宜;督导市直有关部门和县(区)政府做好境外劳务人员突发事件的预防、预警和应急处置等工作。
市应急指挥部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办公室主任由市商务局局长担任。预案启动后,市政府应急办与其合署办公。办公室职责:贯彻落实指挥部的指示和部署,提出具体的处置工作建议;协调各县区指挥部、市指挥部成员单位之间的应急工作并督促落实;汇集、上报应急工作进展情况和有关信息;组织应对处置的新闻发布筹备工作,承办有关会议,负责市应急指挥部的日常具体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