遂宁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遂宁市处置外派劳务纠纷应急预案》的通知
(遂府办函[2012]147号 2012年8月3日)
各县(区)人民政府,市直有关部门:
《遂宁市处置外派劳务纠纷应急预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遂宁市处置外派劳务纠纷应急预案
1.总则
1.1 编制目的
建立快速、有效的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处置机制,明确各相关部门在处理境外劳务突发事件时的工作职责,维护国家利益,保障全市外派劳务人员和企业的生命财产安全及合法权益。
1.2 编制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突发事件应对法》、商务部外交部《防范和处置境外劳务事件的规定》、《
四川省突发事件应对办法》、《遂宁市突发事件总体应急预案》等法律法规和有关规定。
1.3 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我市劳务人员在境外发生的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境外劳务突发事件包括:
(1)境外劳务纠纷事件,指经商务部批准具有对外劳务合作经营资格的我市企业(以下简称经营公司),在开展和组织对外劳务合作过程中,在境外发生的涉及劳务人员与经营公司之间、劳务人员与雇主之间的纠纷事件。
(2)境外劳务紧急事件,指经营公司外派的劳务人员在境外人身安全受到威胁、发生伤亡、财产损失、群体性事件以及因战争、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紧急事件。
(3)境外非法劳务紧急事件,指擅自从事对外劳务合作经营业务的我市单位和个人,通过非法渠道或非法劳务中介,组织劳务人员赴境外务工所发生的纠纷、伤亡、群体性事件以及因战争、灾害等不可抗力造成的紧急事件。
根据商务部、
交通运输部《关于加强外派海员类对外劳务合作管理有关事宜的通知》(商合发〔2010〕148号)的有关规定,在外籍船舶或港澳台籍船舶工作的外派海员类劳务人员发生在境外的突发事件不适用本预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