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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元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印发广元残疾人事业十二五发展纲要的通知

  加强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围绕打造“廉洁残联”目标,以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为重点,构建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惩治并重的制度体系,深入开展党性党纪党风教育,大力推进廉政文化进机关活动,抓好“三早”预警机制和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努力营造干事创业的环境氛围。
  (二)经费保障
  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加大对残疾人事业的投入力度,建立稳定增长的残疾人事业经费保障机制,残疾人事业经费投入与当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财力状况相协调。积极引导社会力量投入残疾人事业,多渠道、全方位筹集事业发展资金,支持我市残疾人事业发展。
  落实国家特教学校基本办学标准,特教学校生均公用经费标准按照最低不低于普通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生均公用经费3倍安排。普遍建立残疾人专项扶贫资金并随经济社会发展逐步增加。
  (三)队伍保障
  培育、发展基层残疾人工作者队伍,乡镇(街道)配备专(兼)职委员达到90%,村(社区)配备专(兼)职干部或联络员达到80%。落实基层残疾人专(兼)职工作人员待遇。发展壮大助残志愿者队伍,打造“青年志愿助残阳光行动”品牌,实现每个村、社区助残志愿者全覆盖,全市助残志愿者注册人数达到1万。制定残疾人工作队伍建设培训规划,建设好专职、专业和助残志愿者队伍,加快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维权、托养、文化体育、社会工作、监测统计等专门人才培养。开展自强与助残先进培育和表彰工作。
  (四)基础设施保障
  加强对残疾人服务设施的统筹规划和建设力度,将残疾人康复、教育、就业、福利、托养、文化体育、综合服务等专业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城乡公益性建设项目,在立项、规划和建设用地等方面优先安排,加大投入,重点扶持,着力完善市、县(区)残疾人服务设施。
  (五)考核与评估
  要加强纲要执行情况的督促检查。强化各职能部门在残疾人事业发展中的职责,加大督促检查和目标考核力度。每年各部门要向同级政府残疾人工作委员会报告纲要执行情况;下级政府残工委要向上级政府残工委报告纲要执行情况。各级政府残工委在“十二五”中期和期末对纲要实施情况进行检查考核、绩效评估和信息公开。

  专栏三:“十二五”主要能力建设项目

1.残疾人服务设施新建、扩建、改造:将残疾人服务设施建设纳入基础建设规划优先实施,“十二五”末,市、县(区)全部建成规范达标的残疾人服务设施。

2.专业康复机构建设:将市、县级康复中心建成专业化、标准化的康复机构。

3.专业托养服务机构建设:积极建设市、县残疾人专业托养机构。

4.市残疾人人口综合数据库建设:依托“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平台信息管理系统,相关部门残疾人社会保障和公共服务管理信息平台实现数据交换和互联互通。

5.基层残联组织建设:县区残联规范化达标率达到100%,乡镇(街道)残联规范达标率达到100%。

6.队伍建设: 全市乡镇(街道)专(兼)职委员达到90%,村(社区)专(兼)职干部达到80%,全市助残志愿者力争达到1万。

7.残疾人事业专业人才培养:加快培养康复、特殊教育、就业服务、托养服务、体育健身、维权等专业人员和残联专职工作人员、基层残疾人专职委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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