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十二五”时期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社会保障
主要任务:
--残疾人基本生活得到稳定的制度性保障。
--帮助残疾人普遍加入城乡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
--逐步扩大残疾人社会福利范围,提高社会福利水平。
政策措施:
1.将残疾人普遍纳入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并予以重点保障和特殊扶助,落实并完善针对残疾人特殊困难和需求的生活补助、护理补贴、社会保险补贴、生活救助等专项社会保障政策措施。
2.将符合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城乡最低生活保障制度,做到应保尽保,逐步提高补助水平;按照城乡贫困家庭的困难程度实施分类救助,对重度残疾、年老体残等客观原因,造成家庭常年贫困的,重点救助。因突发性或临时性原因造成基本生活出现暂时困难急需救助的城乡低保家庭和低收入家庭,实施临时生活救助。自然灾害造成的临时生活困难纳入灾害救助管理。对城乡流浪乞讨生活无着的残疾人按规定给予及时救助和妥善安置。将住房困难的城乡低收入残疾人家庭优先纳入基本住房保障范围。帮助符合条件的城乡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救助范围,逐步提高救助标准。开展残疾人康复救助,对贫困残疾人无法通过医疗保险和医疗救助渠道解决的康复费用予以补助。
3.督促用人单位依法为残疾职工缴纳社会保险费,符合条件的残疾人按规定享受失业保险待遇。支持企业按规定为残疾职工办理补充养老保险和补充医疗保险。
在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试点过程中,按自愿参保的原则,帮助符合规定条件的残疾人纳入其中,制定并落实为重度残疾人参加城镇居民和新型农村社会养老保险代缴全部最低标准保险费政策。逐步降低或取消医疗救助的起付线,合理设置封顶线。将重度精神病患者经常服药费用,除按新农合、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的规定支付外,仍有困难的给予救助。
4.建立贫困残疾人生活补助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对一户多残、老残一体等困难残疾人给予生活补助,对重度残疾人给予护理补贴。县(区)政府普遍建立智力、精神和重度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及时足额发放护理补贴。逐步建立对重度残疾人适配基本型辅助器具、残疾人家庭无障碍建设和改造、日间照料、护理和居家服务给予政府补贴的制度。
(二)“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
主要任务:
--全面推进为残疾人提供“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体系建设,大幅提升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和水平,有效满足残疾人普惠性、特殊性、实用性、个性化的服务需求。2011年,全市得到“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的残疾人上网入库2万人以上,2015年达到7万人以上。
政策措施:
1.要大力加强乡镇(街道)、村(社区)基层残疾人组织服务能力建设,为“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提供组织保障。
2.要全面组织开展入户调研,掌握残疾人真实需求;充分挖掘残疾人潜能,落实各项政策,结合残疾人实际需求,为残疾人量身定做管用的个性化服务方案;争取多种方式,落实方案,使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得到有效解决,最大限度地使残疾人得到更多的保障和服务。
3.建立全面覆盖、动态跟踪、联通共享、功能齐全的“量体裁衣”式个性化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对残疾人基本状况、基本需求和个性化服务,提供即时、在线的数据统计和科学管理,逐步实现有关残疾人社会保障和服务相关部门之间信息的互联互通、数据交换和资源共享。
(三)康复和预防残疾
主要任务:
--初步实现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目标。
--建立完善残疾人康复保障和服务的长效机制,对有康复愿望和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提供获得康复服务的机会。
--建立健全市、县、社区三级康复服务网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