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贡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
(自府办函〔2012〕87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级各相关部门:
为深入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川办函〔2011〕215号)精神,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经市政府同意,现结合我市实际,提出以下实施意见。
一、工作目标
进一步巩固政府统一组织领导、部门各司其职、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综合治理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明确工作职责,创新预防措施,逐步解决影响道路交通安全的突出问题。
二、工作措施
(一)进一步加大道路通行秩序管控力度,严格查处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全力遏制和减少交通严重违法行为导致的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二)加快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建立道路交通安全隐患排查治理长效机制,努力改善道路通行条件。
(三)加强运输企业及重点车辆和驾驶人源头管理,健全完善长效机制,进一步督促运输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
(四)加强交通安全宣传,倡导文明交通行为,提高群众交通安全意识、法制意识和文明意识。
(五)加强道路交通科学管理,提高道路交通应急管理水平,减少道路交通事故,有效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
三、工作责任和任务
(一)各区县政府(含高新区管委会,下同)要将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纳入议事日程,研究解决本地区道路交通安全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强化组织领导,认真落实“一岗双责”安全责任制度,每半年组织1次综合检查,督促各职能部门履行道路交通安全监管职责。结合工作需要,加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队伍建设,落实职责、人员、经费。推进农村道路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建设,进一步增强道路交通安全监管力量,督促乡镇政府按要求建立农村交通安全管理机构,并将该项工作纳入本区县年度目标考核内容。建立严格的督办、奖惩制度,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纳入本地区社会管理综合治理考评体系。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情况,制定完善并组织实施道路交通安全规划,确保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与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相适应。加快实施道路安全保障工程,确保按规定数量和技术规范完成波形护栏或防撞墙、标志标牌的设置和安装任务,各区县每年在已建道路上安装波形护栏(或防撞墙)应不少于6000米,设置标志标牌不少于60块。加快农村公路标志、标线建设,完善安全防护设施,落实管理养护责任,改善农村道路通行条件。增加道路交通管理的科技建设投入,加快辖区道路电子监控系统建设步伐,在重点路段增加电子卡口监控点位,在主要路口安装红绿灯灯控系统。建立健全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机制和公益宣传制度,依托社会资源建立教育基地,建立专门的文明交通劝导员队伍,以机动车驾驶人、农村群众、中小学生为重点,认真实施“文明交通行动计划”,深入开展交通安全宣传进农村、进社区、进单位、进学校、进家庭活动,提高全民交通安全意识和文明交通素质。增加对道路交通安全工作的投入,保障路面交通安全设施建设、道路交通事故多发点段和危险隐患点段整改和交通安全宣传等工作所必需的资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