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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2年初中化学教师实验操作技能竞赛的通知

海南省教育厅关于举办2012年初中化学教师实验操作技能竞赛的通知
(琼教备〔2012〕21号)


各市、县、自治县教育(教科)局,洋浦经济开发区社会发展局,厅直属中学:

  为贯彻落实《国家中长期教育改革和发展规划纲要(2010-2020年)》和《海南省教育事业“十二五”规划》,全面实施素质教育,充分发挥实验教学在教育教学中的重要作用,提高我省初中化学教师的实验技能和教学水平,经研究,我厅决定举办全省初中化学教师实验操作技能竞赛,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赛对象

  全省初中化学教师。

  二、时间及地点

  (一)报到时间:各市县领队、参赛人员请于2012年9月22日8:30-12:00到海南省电教馆招待所总台(海口市西沙路2号)报到,并领取准考证(迟到者视为自动放弃参赛)。

  (二)理论考试:9月22日下午15:00-16:40

  地点:省电教馆三楼多功能会议室。

  (三)实验操作:9月23日上午8:30-10:40

  地点:海南师范大学化学与化工学院(桂林洋校区)。

  三、竞赛内容

  竞赛内容以《义务教育化学课程标准》规定的实验内容为依据,包括实验设计方案、实验室管理、实验仪器的规范使用、操作、维护及教育部颁发的有关标准等。

  四、竞赛方式

  分理论考试与实验操作(含写实验报告)两部分。

  (一)理论考试为闭卷笔试,时间100分钟,满分30分。

  (二)实验操作竞赛为现场操作,时间120分钟,满分70分。

  五、竞赛管理方法

  (一)监考

  1、理论考试:参赛教师按准考证对号入座,并提前15分钟进入考场;必须遵守考场规则,不许作弊,不许携带任何资料,否则取消参赛资格。考场至少安排6名监考员。

  2、实验操作:按准考证号顺序安排参赛教师进入考场, 1名监考员同时监考2名参赛教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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