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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2年度全省高等学校教师职务评聘工作的通知

  五、关于合理确定参评人数问题
  各高校要在上级主管部门已经核定的结构比例和岗位限额内,按学科、专业搞好设岗,制定设岗方案;已经制定了设岗方案的,应按照变化的情况做进一步完善;各高校要在搞好科学合理设岗的前提下,开展专业技术职务评聘工作。根据设岗方案和已聘任情况,按照科学发展观的要求,根据实际需要和学科、专业发展目标,有计划地科学使用。按岗合理确定参评人数。
  六、关于评审、推荐问题
  各级评审委员会要严格按照《黑龙江省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委员会管理办法》和《黑龙江省中高级专业技术职务任职资格评审标准》要求开展评审工作,严肃评审工作纪律,规范评审工作程序,认真做好评审前的专家培训工作。采取多种途径加强对评审委员会的管理、监督、检查和指导,根据工作需要,对评审委员会和专家队伍进行必要的充实和调整,把业务能力强、公正无私具备条件的优秀人员吸收到专家队伍中来。认真组织教师教育教学水平能力测试工作,注重实效,避免走过场,继续坚持基层推荐“五公开、一展示、一测试”制度,阳光操作、公开透明,确保推荐和评审质量。
  七、关于严惩学术腐败问题
  1.严肃申报资格审查制度。各高校和省教育厅都将组织专门人员成立审查小组,对所有申报人员逐一进行严格的申报资格审查。对申报者的学历、学位、任职年限、外语和计算机成绩、论文、著作、教学、科研成果等及其佐证材料,均要进行认真地检查核实。
  2.增加工作透明度。各高校在推荐时,要建立举报信箱和举报电话;省级评委会评审结束后,其评审结果在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www.hl.lss.gov.cn)上公示一周,并及时将未通过原因通知所在学校人事部门。
  3.严肃处理造假者。对于经调查核实确属为弄虚作假者,要按省人社厅有关文件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八、关于日程安排问题
  1.按照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工作安排,今年全省高校专业技术职务评(直)聘工作从7月开始启动。任职时间从2012年9月1日算起。直聘高校和具有评审权的学校要在全省统一规定时间内完成今年的专业技术职务评(直)聘工作。
  2.各直聘高校于9月底前上报直聘工作方案核准备案,12月15日前上报直聘工作总结和直聘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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