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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南省教育厅关于印发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督导评估实施办法和有关评估标准的通知


  附件4
  海南省县(市、区)人民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评估指标体系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C级指标

评估方式及评分方法

得 分

A1

 

25

B1统筹规划(3)

C1制定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规划,有明确目标、任务、措施和时间表,并有年度实施计划和总结(1分)。

C2制定县域义务教育学校布局调整规划,符合实际,科学合理,任务清晰,时间明确,措施得力

(1分)。

C3根据城乡建设发展总体规划和义务教育学校服务人口覆盖标准,合理制定、调整学校建设规划,新区开发、旧区改造和居民住宅区建设,应当将学校的设置纳入相关规划,同步建设,否则,不得开发建设(1分)。

查阅有关规划和文件资料,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

按照检查情况分别评出优、良、差,按对应分值的0.85-1.0、0.70-0.84和0.70以下给分,没有规划不得分。

 

B2制度保障(3)

C4建立健全“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并认真贯彻落实,促进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1分)。

C5建立推进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联席会议制度,每年召开联席会议不少于2次,县域内义务教育均衡发展的重点、难点问题得到及时研究和解决(1分)。

C6明确规定县级政府、有关职能部门和乡镇政府推进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工作职责,并建立健全相应的监督、考核和问责制度(1分)。

听取市县区政府汇报,查阅有关文件、会议纪要和资料,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

按照检查情况分别评出优、良、差,按对应分值的0.85-1.0、0.70-0.84和0.70以下给分,没有出台“以县为主”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体制实施性文件、没有建立联席会议制度、没有明确工作职责不得分。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C级指标

评估方式及评分方法

得 分

A1

 

25

B3经费保障(11)

 

C7义务教育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并单列,近三年用于实施义务教育财政拨款的增长比例高于本级财政经常性收入的增长比例,并按照在校学生人数平均教育费用逐步增长,教师工资、学生人均公用经费逐步增长(上级人民政府对义务教育的投入,不计入本级人民政府义务教育投入增长比例的核算基数)(3分)。

C8拨付专项资金,重点扶持农村地区、边远贫困地区、民族地区学校和薄弱学校建设(2分)。

C9足额征收教育费附加和地方教育附加,并全额用于教育;确保从土地出让收益中按10%的比例计提教育资金;农村税费改革专项转移支付资金按省定的比例和用途按时足额拨付用于农村义务教育(3分)。

C10按照省规定将市县应承担的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全额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学校;建立健全扶助贫困学生制度,有效开展扶助工作(2分)。

C11教职工(含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特设岗位教师)工资按国家和省规定的项目和标准按时足额发放,社会保障待遇按省规定应由财政负担部分落实到位;认真执行绩效工资政策,建立和完善绩效考核和绩效工资分配办法(1分)。

查阅财政、税务、社保、教育等部门提供的近三年的相关材料,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个别访谈。

C7三年内每出现一次“不增长”减1分。

C8按照检查情况分别评出优、良、差,按对应分值的0.85-1.0、0.70-0.84和0.70以下给分,没有拨付专项资金不得分。

C9每做到一项分别得1分,否则不得分。

C10按照检查情况分别评出优、良、差,按对应分值的0.85-1.0、0.70-0.84和0.70以下给分,学生生活补助专项资金不纳入财政预算并足额拨付学校或不建立扶助贫困学生制度的均不得分。

C11按照检查情况分别评出优、良、差,按对应分值的0.85-1.0、0.70-0.84和0.70以下给分,拖欠教师工资不得分。

 

B4重点项目(8)

C12制定义务教育学校标准化建设规划,分年度、分步骤加以推进,县域内每一所义务教育学校均达到《海南省义务教育学校办学基本标准(试行)》(3分)。

C13积极推进“中小学校校舍安全工程”、“农村初中校舍改造工程”、“农村义务教育薄弱学校改造计划”、“农村寄宿制学校建设工程”、“教育扶贫移民工程”、“农村中小学教师周转房建设工程”、“特殊教育学校建设工程”、“教育信息化工程”、“中小学实验室标准化、图书馆(室)标准化建设工程”等一系列国家和省级重点项目建设,落实配套资金,按时完成建设任务(5分)。

查阅有关规划、文件和资料,抽查部分学校和项目。

C12-C13按照检查情况分别评出优、良、差,按对应分值的0.85-1.0、0.70-0.84和0.70以下给分。

 



A级

指标

B级

指标

C级指标

评估方式及评分方法

得 分

A2

 

20

B5普及水平(6)

C14小学适龄儿童都能入学,初中适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6%以上(3分)。

C15小学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1%以内;城市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2%以内,农村初中在校学生年辍学率控制在3%以内(3分)。

查看有关档案、材料、学籍,抽查部分学校。

C14-C15按照检查情况分别评出优、良、差,按对应分值的0.85-1.0、0.70-0.84和0.70以下给分。

 

B6保障范围(14)

C16将进城务工等流动就业人员子女就学纳入区域教育发展规划和财政保障体系,其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免费义务教育得到切实保证(5分)。

C17三类残疾(视力、听力、智力)儿童少年入学率不低于80%(3分)。

C18建立以政府为主导、社会各方面广泛参与的留守儿童、流浪儿童、孤儿和严重行为不良儿童关爱体系,其接受义务教育的权益得到保障(3分)。

C19制定并实施优质普通高中招生名额分配到县域内各初中的政策,分配比例逐步提高,2015年“指标到校”比例要达到50%以上(3分)。

查阅有关规划、文件、资料,实地抽查部分学校,召开相关人员座谈会。

C16 -C19按照检查情况,分为优、良、差,按对应分值的0.85-1.0、0.70-0.84和0.70以下给分。

 

A3

 

35

B7校长管理(8)

C20校长具有教师资格和中级以上职称,有5年以上教育教学工作经历,获得《校长任职资格培训合格证书》(4分)。

C21实行校长聘任制和任期目标责任制,推进义务教育学校校长合理交流(4分)。

查阅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提供的文件、档案、材料。

C20-C21按照检查情况,分别评出优、良、差,按对应分值的0.85-1.0、0.70-0.84和0.70以下给分。

 

B8教师管理(15)

C22按照省核定的教职工编制总量,配齐人员,教师学历结构、学科结构、职称结构和年龄结构合理(6分)。

C23根据教育事业发展需要,在编制部门核定的总编制内,由县级教育行政部门在本辖区内调整和使用中小学教职工编制,及时进行补充、调整教师,补充、调整的教师要优先满足薄弱学校,有利于均衡发展(3分)。

C24明确中小学教职工岗位设置,积极推进以全员聘任为核心的人事制度改革(3分)。

C25建立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教师区域内定期轮换交流制度,促进优秀骨干教师向薄弱学校流动、城区教师到农村学校流动(3分)。

查阅组织、人事、教育等部门提供的文件、档案、材料,召开有关人员座谈会。

C22-C25按照检查情况,分别评出优、良、差,按对应分值的0.85-1.0、0.70-0.84和0.70以下给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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